pau2189327 wrote:
從後方撞擊前車請儘速處理,他若改天通知你,自從被你撞之後我的腳都麻麻的 ...
人X自然有天收~~~~
grgr2222 wrote:
我知道是要主張回復原狀沒錯
但由於受害方CRV是使用新品替代舊品
車禍前他使用的是6年多的零件
車禍後變成新的
雖然說此利益非被害人意思
但仍有對加害人不公平的疑慮
以下是網路上找的之文件
http://life.iiietc.ncu.edu.tw/xms/content/show.php?id=10729
實際案例還在找中
法律阿法律..
台灣是鬼島
大家千萬要買保險+行車紀錄器
希望大家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