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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線停車被一樓住戶趕外加被嗆!!


-趙雲- wrote:
不管人家門口是白線紅...(恕刪)


台灣很差勁的地方就是情理法
違規就違規哪有這麼多藉口

依版大這案例
於情於理對方都講不通
那就只好用法
法律(法規)是道德最後防線
當連道德都沒有那還需客氣?
你在亮處人在暗

就算給你告贏了爭了一口氣

日後遇到也不知道會有什麼閃失

防不勝防

還是以和為貴


強龍不壓地頭蛇
我在巷子裡看到空位我都不敢停
因為那可能是附近居民自己畫地為王的"VIP停車格"
盆栽移走停下去後果不堪設想
看到這篇……讓我想起朋友家一樓門口也是不讓停車(應該台灣都是這樣)結果有一天……他家門口停了一部車,那部車停了好幾個月,找條子也沒用,因為沒紅線,又找環保署,也說這車是有牌的,所以不能強制拖吊,後來是他去變更車庫使用,才把這部車拖吊,後來想想,應該是有人故意要整他們,所以弄了一部車來停,不過在台灣很多人都是家裡兩部車,所以門口也是停自己的車,變更之後就有紅線變成自己的車也不能停……

伊克斯皮而莉 wrote:
樓主別怕 違法的是他...(恕刪)
我遇到和樓主完全相反的情形:
某假日約朋友出遊, 在某廚具行前暫停, 因怕完全擋住人家進出,所以在2家店門口各佔一半,
並在車上等, 等了5~10分鐘(朋友稍微慢了些),這時廚具行老闆主動走來告訴我,他車子沒有要出門,
叫我停他門口沒關係, 當下覺得 "就甘心" ~~ 連忙稱謝!!
就法規的實務上來說,一樓住戶只有門裡是屬於他的,外面就是馬路(除非他家門口的地是他的)但通常這事很少,所以為什麼要去變更成車庫的項目。
https://www.flickr.com/photos/superuss
車庫前停車、路霸佔車位相關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該處未劃設紅、黃線,即未禁止停車;即便1樓屋主自行張貼「車庫前請勿停車」,也是不具效力
.門口非紅、黃線,但住戶或店家禁止他人停車,張貼或口頭宣稱「停放此處、後果自負」,涉《刑法》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
.若建物1樓使用執照非車庫,卻做車庫使用,違反《建築法》,可罰6萬~30萬元
.以花盆、單車等佔據自家門口停車空間的路霸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罰1200~2400元
.上述路霸行為也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開罰1200~6000元

之前的新聞

這種事,其實不少。就看他們家1樓使用執照是否為車庫,不是的話最少罰6萬。
如果實際狀況如你所述,就告吧,支持你

新聞社會版面,還不是常常告來告去

法治社會,橋不好,法院見,讓法官裁判

但有考慮清楚?畢竟敵暗我明,會有甚麼顧慮?

處事本該圓融,但遇到這種咄咄逼人的客氣啥

另外撇開糾紛,到場處理的員警,處理的不是很好

應對進退,執法立場令人質疑,或許他有成案的壓力,

如不能接受,申訴管道暢通,讓他吃處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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