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樓主確認當時是左轉的話,我的經驗是可以申訴的。
不過小弟我當時申訴的案件,後來證實是我闖紅燈 (別砲我)。
我的情形也是左轉,不過該路口與樓主不同的是只有綠燈才能左轉。
被拍到的相片是我的車身剛好一半在停止線內一半在停止線外,當時我"自認為"是綠燈時被前車擋到所以無法順利左轉導致在燈號轉換時被拍照。而申訴過後,看到警局的回覆我就乖乖去繳罰款了。
回覆內容因為時間關係無法詳述,不過大意是:警局的相機都有連拍裝置,提供給車主可能只有一兩張證據力比較充足的相片。而根據警員再次確認該相機的紀錄,車主(我)確實是有繼續向前左轉(在紅燈時)。
所以警局的相機記錄可能還是有拍到樓主左轉之後的影像,根據這點我認為可以去申訴。該罰闖紅燈就罰闖紅燈,該罰未依車道行駛就罰未依車道行駛,不應該牽拖。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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