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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偷車賊該判死刑或是無期嗎?


偷車賊都是好手好腳的人,正大光明的事不做,盡做些偷雞摸狗的事。

除了受法律制裁外,還應該用鏈條把牠綁在所被偷車子的後面,車子快速行駛拖著偷車賊跑,看牠還敢不敢。
把他們送去東沙島看他要偷誰的車
罪不致死,關到死也不必了,更浪費國家資源...

不如仿效新加坡,鞭個幾下,比關一關罰錢了事還刻骨銘心...

新仔 wrote:
我覺得酒駕比偷車可惡...(恕刪)


酒駕與偷車..都是奪走人們最愛的東西或親人

酒駕唯一死刑.偷車斷手斷腳...
see52001 wrote:
就砍掉手 + 鞭刑 ...(恕刪)


同意.....
犯罪的投資報酬率太高
台灣的犯罪率才會那麼高
改成砍手的話
保證偷車的發生率會馬上變少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無期跟死刑感覺是太重了
真的要無期應該是要用無限加成上去的
譬如說偷一台車(不管是什麼車)就是10年.兩台就是20年 累加上去 超過100年 關到死吧或自己選擇死刑了斷
而且不得緩刑或提前假釋出獄 (更不用談有悔意)
未成年偷車,刑罰於成年後受刑 父母將有連帶責任(賠一台同款新車或新車的金額給失車車主)
光這樣我看偷車的人就少一半以上

體罰這種刑罰雖然有一定效果 但是個人覺得不太人道
體罰應該用在傷害犯或強姦犯(打完還是要關)


我看那種惡意逼車或攔車恐嚇打人的 也應該被鞭幾下才對
台灣就是越來越民主 很多人才開始越來越囂張
飆車族跟逞流氓的 傷人.砸車最適用以上刑罰 打到他叫不敢

以上刑罰如果能立法 當有人犯下錯誤受處罰時應該由新聞發佈消息

台灣治安會好很多很多

qoo750223 wrote:
剁手剁腳弄啞丟去市場...(恕刪)



這個好
讚噢

阿智1517 wrote:
或是死刑



直接拖到廢棄靶場槍斃!


媽個挫冰...

see52001 wrote:
就砍掉手 + 鞭刑 ...(恕刪)

砍掉手你還要養他耶!!(殘障津貼)
好像沒有一條法律是可以去除他人身上任何器官或是4肢!!
鞭刑倒是不錯!!
5車分屍如何
翔太.Hayashi wrote:
偷車賊都是好手好腳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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