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pam wrote:小弟不才小小指正一下...(恕刪) 第六十二條(肇事後處理不當之處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沒有刑事上的責任,基本是不會用185-4來處理..
刺平方 wrote:我竟然往右轉,唉唷威阿,我看把車子開成這樣也太丟....而被我A到的那台車,只是屁屁有點白白的,拍拍就沒事了(好險) 正常啦,女人開車本來就不用期待太高,路上亂開的一大堆。ps.那台車無辜被你 A 到就活該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