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less wrote:
可以告訴我是那家保險...(恕刪)
感謝各位寶貴的意見..
今天早上有到警察局詢問員警
員警表示當初是"有聽到"我說 是一位男子開的車
可是他到醫院作筆錄時 對方一直表示是母親開的車
二個小孩子都坐在後座...
我和我們鄰居雖然有看到 可是缺乏影像證據 也要擔心我們到時反被告誣告
請問誣告跟作假錄、偽造文書 哪一項比較重罪?
現在鄰居表示可以出來當人證 這樣子去告的話 能夠有勝算嗎?
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還是一直用拖脫拉 不肯全額賠償....堅持只賠保險公司估價的六千...
至於是哪間保險公司 那天忘記跟他拿名片....
下次再跟各位板友報告。....
真的是人倒楣....什麼x事 什麼x人 都遇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