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計程車~就很麻煩~他們是產險 不保的~
都是地下保單~我親友有人開計程車~
我媽開 威力1100CC貨車 上次撞到計程車ALTIS~
我們貨車沒事~
倒是ALTIS後保桿 裂啦~
計程車
還要求什麼 營業損失~一天兩千五~

修幾天 就要賠幾天?但是 車只是保桿斷啦
後保險桿 換新的~
說啦一堆~
我媽打給我~我說 別怕~

我有幫你保 這個 汽車第三責任險 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 額度10萬元
保費才1036元~叫警察 紀錄 我們就可以 請 泰X保險公司 處理!
結果 計程車 也是打來說什麼 我要去修車 等不及~~

我就說:我請保險員 跟你處理~
就再也沒聽到計程車打來~
所以 這個保險 一定要保~便宜~又好用~
別限定駕駛人~我覺得太複雜~

饅頭爸爸
若您簽名的保單條款, 明文寫著只賠公司負責人和你本人, 那就是白紙黑字一翻兩瞪眼, 沒有什麼通融餘地, 你再換 n 家產險公司, 只要條款如此, 不賠就是不賠, 保險公司不可能意思意思掏個幾萬塊錢給你修車 (誰付? 業務自己掏腰包付嗎? 公司絕對不可能付的, 公司內部審理賠的超嚴的).
汽車業務員沒有和您講清楚確實是他的錯, 不過這是您和汽車業務員之間的糾紛, 和產險公司無關, 您同意保單條款並且簽名付費, 公司同意承保後, 日後一切就是照著條款走.
不只是保單, 其它任何只要有需要簽名, 用印的地方, 就要特別謹慎小心, 條款再多再煩也得過目, 千萬別輕易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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