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chen1231 wrote:我不可能給新安機會的
保險局立案就記點了,...(恕刪)
這種從頭至尾都沒一通電話或其他方式來跟我協調事後的處理事宜
直到車都修好了還不知道要不要來付錢
那種不理不睬的態度....我不可能給機會的
要不是我當時氣到來硬的(堅持提告)
車廠廠長身段也不會放軟讓我先把車開回家
然後再自己去找新安處理那些維修費用
所以我當初主動要求車廠先動工修護車子是對的
不然....真的讓我等1個月也等不到新安的回覆
當然也就不可能會見到車子開始動工修護了
EXSIOR 1.6 wrote:
我不可能給新安機會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