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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版主刪除 )

簡單來說 你的東西就是副廠貨 賣原廠價而已嘛 = = 解釋那麼多有用嗎?...........這種手法 客戶可以去消基會告你詐欺 只是你遇到好咖的客人 先上來這邊警告而已 = =..........真是不怕死的賣家 佩服 .........連我都不敢這樣做了........什麼貨就賣什麼價唄 現在要抓大賺的機會 真的不多了 汽車零件網拍利潤很好抓 消費者也會比價的 ........
他店面收起來啦??
記得是在板橋憲兵隊對面
之前他評價很高阿
很多業務也都跟他配合
當初也差點去他那裝東西
還好沒去...
我覺得他說有店面也不代表沒問題
這句超強詞奪理的.......
這句話是沒錯
但錯的是說這句話出發點的心態
要不得阿 ><
看了版大的內容~~

突然覺得小弟佛心來的~~,沒有公佈y拍不愉快經驗

前一陣子考慮買台近幾年的中古車.

看了Y拍的中古車,很心動.

問與答跟打電話聯絡賣家,結果發現稍有良心的電話跟你說賣掉了,要不要買別台.

沒良心的去到現場看網拍的那照片的車,發現里程數跟網拍所說不符不打緊(8萬多說3萬).

年份也說錯(2006/6說2007/6),重點價格更誇張(說網路是起標價=>420K,現場說他收車都不只這個價他收480K,昨天有人出490K他不賣)暗示我要500K以上.
說我不懂行情.
2006/6月 8萬多公里/1.8 Civic也太貴了吧???
當場談不下去,沒翻臉~只是謝謝再來絡!!

跟幾家Y拍中古車賣家,交手後放棄.
(雖然不像版大買了後不愉快,但交手期間也浪費了我不少時間)

跟女王商量後~差那麼一點預算~直接買新的好了!!省的被騙前面,最後這麼貴買來風險的中古車,又擔心.

目前在01爬文為買新車進修中.

(以上個人不大愉快的遭遇,給大大們聽聽,我也學到了經驗)
中古車要就買親友的 ,不然就買十幾年二三萬的代步寄就好
等有錢再買新車!!

你可以想想二三年就換的車,如果很好它幹麻賣?真的缺錢賣的有幾個,?
多說多錯

人類最大的敵人不是自己也不是別人而是站在你看不到的地方那種人最可怕

言論自由是您們個人的事 我無法說什麼 但是要評論一件事情 (任何事情都一樣)請暸解事情的頭尾再發言 謝謝

本人不想再多說什麼了 多說無義阿






其實 我覺得雙方都沒有錯

只是對詞意解釋不同

"原廠型" 這個名詞 到底是正原廠 還是跟原廠長的一樣?

因為我多懂車一點點~所以我會知道是副廠 長得跟原廠一樣的東西

如果是正原廠的話 會打 正廠件

但是如果 買家告到消保官那邊去的話

買方應該會贏

因為"原廠型" 這個實在是詞意不清

站在保護消費者立場

你還是乾脆退錢給買家 只是少一個生意而已

少惹一點麻煩~
小神通 wrote:
多說多錯人類最大的敵...(恕刪)


........其實簡單回答就好 !! 東西是原廠還是副廠 ~ 不就得了 ....
如果小神通大大您賣的是原廠的產品 ~ 站的住腳.....緊張什麼?
如果確定是賣副廠的....雙方定義不同 " 原廠型 " 怎解釋 原廠型式的副廠件? 或是 原廠件?
網路上賣輪框的也都打 仿正...或是 仿GTR 之類的詞 讓大家一目瞭然...當然很多網拍都沒打清楚 買賣雙方認知不同就會有爭議......省事事省唄
這篇文章我從第一頁開始都不認為賣方(小神通)有過失

但是到了第二頁, 我改觀了!!
不給退貨無所謂, 直接說就好了... 還在那邊543哩哩辣辣
你認為所有的賣家都沒有7天鑑賞? 還是你認為賣汽車零件的沒有鑑賞期?
我去年向N-City購買的攝影機, 退貨的時候對方也沒多說什麼.
最後...消保法明文規定消費者有權力退貨, "尤其是網路購得的商品", 實體店面交易的例外.
shenyuhsien wrote:
這篇文章我從第一頁開...(恕刪)


......七天鑑賞期 我真的覺得有點無言呢 ..... 拿個真實案例來說好了
假設A客戶跟我訂大燈一顆 由於該車燈單價過高所以無庫存 我向原廠訂A客戶要的大燈...
幾天後....東西來了...我用貨運把大燈寄給A客戶...結果A客戶事後拿去修車廠看的時候發現只是燈泡燒掉 換燈泡就好了......於是把很快樂的換了燈泡並且把訂的大燈記還給我要求我退費並提出七天鑑賞期這理由.....
試問 : Q1 被退回的大燈 要怎辦 ?
A. 賣家自行處理 B. 買家自行處理 C. 丟回原廠 扣產品的17% D. 消保官見 ....

這件事真實發生在我身上.....最後我給對方兩個選擇
A. 自行吸收 17% 我幫他退回原廠 B. 金額轉買其他物品 ....東西我留著賣
最後該A客戶 選擇 B. 所以那一顆 4萬多元....還放在樓上的倉庫 ......

所以我很討厭所謂的七天鑑賞期....我去買東西 說真的也沒再拿鑑賞期來壓...大多採取低姿態跟店家商量... 因為感同身受



martin5630 wrote:
......七天鑑賞...(恕刪)


消費者保護法並未針對非郵購或訪問買賣設有七日猶豫期間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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