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97878 wrote:
所以...要聽"兩造...(恕刪)
本來無風不起浪
可惜的是,在這裡有五成以上的鄉民,在旁邊發揮鄉民的正義
只為了一個燈泡弄到現在的局面也算奇事一件
現在就看雙方有沒有人要退一步了
要不然山羊過橋的故事就會在01發生了
就一顆燈泡,道個歉有這麼難嗎?
ioi klkl jk wrote:
您好激動阿~難不成是...(恕刪)
再度飛翔 wrote:
兩位大大,原PO買家已在內文有說可到警局當面道歉(
後來的重點好像是在賣方因為圖相問題想另外求償合解金
沒看到回文嗎
...(恕刪)
1981 wrote:
其實我到現在還不知道燈是壞在保險絲、燈泡or燈組啦!
雖然沒辦法調到監視器畫面,不過很多大大說後燈不亮驗車就一定不會過
看了這麼多人都這樣說,我想這應該就是正確的答案了吧!
我也沒有什麼證據也沒有什麼另人信服的道理
所以按如我先前說的我是真的要跟原車主家好好道歉才是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