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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obile01發表不愉快消費經驗...要被店家告了~

lexus9528 wrote:
台灣人就是這樣,花錢...(恕刪)


想釐清一個問題,
現在是版主被告,
不是版主告人,
應該沒錯吧。

lexus9528 wrote:
我實在無法理解,去餐廳吃了覺得不好吃就要上網給負評的人的想法耶?
對食物的感受是很主觀的,不是嗎?
就像這世上總是有你討厭的人,跟討厭你的人,你都不能接受討厭你的人上網罵你了(就算他闡述事實)不是嗎?
而餐廳的部分你自己覺得不好吃就上網給負評,很多人看了你的評論就不敢去吃,(


這絕對很主觀的, 但............

不好吃還不能給負評, 那還評甚麼評

不是要求完美的店家, 不過大多數顧客都是正評, 就值得一試.
反之, 大部分的顧客都是負評, 還能說甚麼哩.
同一個問題要處理兩次,個人認為技術十分不到位,
有人插隊,沒事先提醒是先預約的客人,是我會十分不爽
看你打那麼多幫店家,讓鄉民我忍不住上來幫樓主蓋大樓,

lexus9528 wrote:
台灣人就是這樣,花錢是大爺、玻璃心。

到餐廳如果服務生臉臭:
消費者》上網評論》負評!

到餐廳,上菜時間晚了些:
消費者》上網評論》 負評!

到餐廳,服務生沒說歡迎光臨:
消費者》上網評論》負評!

最近的野宴事件,法規規定不可以在廚房放洗衣粉等化學劑,結果被查到了,不要說上網給負評,新聞就可以報到他倒閉,因為違反法規,會造成人體的傷害。

修車也一樣,如果店家技術方面真的有問題,造成用車人的危險指數提升,那上網要求公評這個部分是沒有問題的。

插隊,也要哭哭啼啼的?不爽就換別間嘛,換一間會把你當作大爺招待的店家呀!最好是對你三跪九叩,鋪紅地毯,奉茶磕頭迎接你的店家!

我實在無法理解,去餐廳吃了覺得不好吃就要上網給負評的人的想法耶?
對食物的感受是很主觀的,不是嗎?

就像這世上總是有你討厭的人,跟討厭你的人,你都不能接受討厭你的人上網罵你了(就算他闡述事實)不是嗎?

而餐廳的部分你自己覺得不好吃就上網給負評,很多人看了你的評論就不敢去吃,(可是說不定對那個不敢去的人來說很好吃啊!)

你們有沒有自己當過老闆,經營過企業?
當了老闆,經營過服務業,遇到千奇百怪的消費者,可以學到的是更體諒別人的佛心。

我上次去百貨專櫃要個包包送媽媽,櫃姐愛理不理的態度,我想,很多人甩頭就走了,可是我一樣買了。
你怎麼知道她愛理不理的態度底下,有沒有惡意呢?或許她的個性就是這樣,可是很多人以貌取人、只看表面,就要給定論了,不是嗎?

自己心理過意不去,就要上網取暖。

我每次餐廳吃完,我只會評論一件事,就是店家若使用環保餐具,我一定給評論告誡店家,因為用環保餐具其實是最不環保的。

可是我從未給過服務態度,餐點好不好吃的評論,因為那些都太主觀了,不好吃就不要去就好,不需要給負評,因為或許別人會覺得好吃呀,不需要讓店家受那麼多攻擊吧!

消費者常拿最高標準檢視店家,真想請問那些人,自己有高標準的消費態度嗎,你吃了一客250塊的牛排,卻要求一客2000塊的牛排的服務。

最後,針對這間輪胎行,我完全沒有挺店家,我只是告訴版主,告歸告,當初受的氣,或是吃虧的部分,終究還是要跟店家談後續處理。

不過版主的意思好像沒有要追究當時受氣跟吃虧的部分,單純告一告而已。祝福版主!

而且,當初有什麼不滿的,直接跟店家反映,不是更好嗎???
這棟樓會越蓋越高.除了店家告消費者這件事..
還有幾位助攻員也是功不可沒..

10個人同時看到一隻動物.9個人說那是狗.
只有阿明說那是貓.而且還認為其他9個人都是錯的..
再找100個人來看.又有96個人說那是狗..
阿明依然堅持那是貓...眾人皆醉.唯我獨醒...
lovejerry999 wrote:
想釐清一個問題,現...(恕刪)



看起來版主先告人


但主要還是要釐清消費糾紛.

第一 版主等太久不爽引起?
第二 版主修車技術要一次性就把問題找到?
第三 以上都是.並想藉由沒開發票理由回擊?

站在店家立場........你是來找碴.找問題哪有辦法每次客人都剛好可以一次性搞定.
站在修費者立場......老闆會不會.又讓我等這麼久.上網告他


個人覺得處理修車 同一個問題處理兩次.還好.不要跑第三次都能接受.他是人不是神

大家要同理心.跑兩次就要公開幹店家.也太.....如果我是老闆.OS真他媽的倒楣

老闆也客氣要跟你處理.你說人家摸頭.不跟老闆聯絡.不然大家都不用客訴.直接上網罵就好

我想都是 態度的問題. 如果你可以公開你的車牌在網路上.我相信車廠因該也會一起封鎖所你.業界很小的



daisy1212 wrote:
看起來版主先告人但...(恕刪)


你連狀況都搞不清楚了,下面還可以長篇大論打了一大堆道理,真是厲害.

版主是被人告的.

orion9981 wrote:
先不論立場~能夠打...(恕刪)


不然念那麼多書的目的是甚麼?
daisy1212 wrote:
看起來版主先告人但主...(恕刪)


顯而易見的,
之前版友們說的告,
是刑事告訴,
不是你說的那種網路po文。
發票的事,是版友提議的,
除非是免用發票的店家,否則有交易就必
須開發票,這不是理所當然的事?
真要找碴,應該還可以找到不少,
但版主只要敘述他所受到的待遇,
並不像是找碴。

至於封鎖一說,
我倒是笑笑看待。

daisy1212 wrote:
看起來版主先告人

沒幾天店家就跑去警察局,告版主刑事罪你知不知道!
daisy1212 wrote:
第二 版主修車技術要一次性就把問題找到?
第三 以上都是.並想藉由沒開發票理由回擊?

站在修費者立場......老闆會不會.又讓我等這麼久.上網告他
個人覺得處理修車 同一個問題處理兩次.還好.不要跑第三次都能接受.他是人不是神


第一次修車,店家光憑移車就說是上座軸承損壞,車子沒頂起來,導致未發現李仔串,很明顯是修車疏忽,你也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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