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沒有紅線!(我的車被拖掉!事後同一個地方打電話檢舉就是無法拖吊!明明就是自己人的車)無法無天的政府黑暗的社會
第二說我擋他家出入口!(明明後面違章建築的後門鐵門可以出入)
卻強致拖車!一般警員會查詢資料正確無誤在拖車!卻是後拖車之後發現不對在事後塗改!根本是多重問題
脫掉場所給的收據在此可以很明顯地看出是事後修改!
第六款改成第五款再次很明顯地看出是事後塗改修改
在這樣明顯有問題的狀況下卻被拖吊車子在此提出抗議
黑色字體是第一次開罰單時所寫的資料

當時我有去檢舉
附件一
在此提出疑問(正本本人保留覆上彩色版本)
一 此罰單被開當時(本公司並沒有接到任何電話!此而且被拖吊地點為旁邊的巷子不到一分鐘步行可以到達)
二 此住戶有前後門(並不構成擋到住戶出入)要是此地為重要出入口應當由公家單位畫質紅線
三 此罰單很明顯是開罰單時嚴重資訊不正確!(在被拖吊車子後在事後進行塗改嚴重的出現問題)
就算是開做罰單因該當時當場更換新的罰單簽寫
四 此罰單很簡單的可以看出多次修改(這是一張很有爭議的罰單與執法的問題)
五 此罰單再提出一件抗議事項(並沒有收到任何一張舉發的照片)
但是還是不行說我就是違規!那好那事後別人停我照樣可以叫車來拖吊汽車走?
黑暗社會!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