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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前被停機車,請移走還被叫囂

這樣沒品的政府
第一沒有紅線!(我的車被拖掉!事後同一個地方打電話檢舉就是無法拖吊!明明就是自己人的車)無法無天的政府黑暗的社會
第二說我擋他家出入口!(明明後面違章建築的後門鐵門可以出入)

卻強致拖車!一般警員會查詢資料正確無誤在拖車!卻是後拖車之後發現不對在事後塗改!根本是多重問題

脫掉場所給的收據在此可以很明顯地看出是事後修改!
第六款改成第五款再次很明顯地看出是事後塗改修改
在這樣明顯有問題的狀況下卻被拖吊車子在此提出抗議

黑色字體是第一次開罰單時所寫的資料


當時我有去檢舉
附件一
在此提出疑問(正本本人保留覆上彩色版本)
一 此罰單被開當時(本公司並沒有接到任何電話!此而且被拖吊地點為旁邊的巷子不到一分鐘步行可以到達)
二 此住戶有前後門(並不構成擋到住戶出入)要是此地為重要出入口應當由公家單位畫質紅線
三 此罰單很明顯是開罰單時嚴重資訊不正確!(在被拖吊車子後在事後進行塗改嚴重的出現問題)
就算是開做罰單因該當時當場更換新的罰單簽寫
四 此罰單很簡單的可以看出多次修改(這是一張很有爭議的罰單與執法的問題)
五 此罰單再提出一件抗議事項(並沒有收到任何一張舉發的照片)

但是還是不行說我就是違規!那好那事後別人停我照樣可以叫車來拖吊汽車走?
黑暗社會!沒品!
挺訝異這種問題竟然會爭輸診所
診所面對的是大眾 他是需要做生意的
他的客群影響到你的進出 對你只是進出麻煩而已
如果你用同樣的方式以直報怨 他做生意多多少少就會受影響
我覺得他比較怕你才對 怎麼反而你會處於弱勢??

重點在哪.......以直報怨!!
abel1214 wrote:
建議:1.申請合法車...(恕刪)


沒有車庫左右5公尺禁止停車這條法規。
申請停車場出入口,需檢附有停車場建照的圖。
是原本的出入口,沒有騎樓,沒有改建
我們的情況跟這個很像,這也是我們想採取的方式,謝謝

Coco_S wrote:
本人是住在臺北巷子的...(恕刪)

沒有紅黃線,也沒有擋住住家或走道的出入口,也不能說什麼.
但是,擋住別人家的門或是車庫就說不過去,很多巷子都沒有畫紅線,不代表你就可以停在巷子中喔!!

WEISON96 wrote:
這樣沒品的政府第一沒...(恕刪)

你是不是擋住別人的門?
就算住家有其他的門可以出入,你也不應該檔住吧.
你有停車的自由,別人也有進出的自由.
與違不違建是兩碼子的事情,你也可以去檢舉違建,別人也可以檢舉你擋住他的出入口.

你不想別人停就去劃紅線..不想劃紅線就不要去管別人停家門口,你家門口不是你家~你沒有產權..

還有你文中寫到自己口氣不好M,到底是多不好也沒說~難免有隱惡之嫌...

總之那空間不是你獨有的....還上來取暖?!

世風日下阿...
這個很簡單,只要擋住出入口,就打110,吃不了案,警察會來查車號連絡車主移車,若找不到人就會照相開單,因為交通法規中真的有這一條罰則。所以只要一看到有車擋住出入,就叫警察找車主移吧,久了就不會有人停了啦。

Syaoran wrote:
停個機車人出入有問題你信了?

看來你沒住過一樓吧?!

怎麼? 機車可以停到無法無天,

連一人出入都有問題,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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