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O6858 wrote:
大包乖乖文章編號: ...(恕刪)
看完以上, 我不認為大包乖乖有明顯恐嚇 DENO6858的意圖, 充其量大包乖乖不過是藉由公開資訊武斷引申的瑕疵罷了...
重點是: 當事人的另一方既然發話了, 不論是本人或朋友, 應該積極藉由版面把想說的話說清楚, 而不是用推論語氣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種無助澄清事實的回應, 這樣射後不理的發言很容易就被批判歸類是在模糊焦點...
網友們的發言無非是要協助了解爭議的事實原委, 如果有當事人兩造上來理性發文 (甚至是一篇誠懇道歉文) , 也絕對會有網友善意回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