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 wrote:
我:要怎麼樣的誠意你就直說吧!(平靜)
原車主:我剛才有問過警察先前的案例,他說先前這種案例私下合解就大概三萬~五萬左右
我:還要花錢喔!我已經從頭吃虧到底了,你還要拿錢,怎麼可能啊(音量調高)
媽啊~好剌激,16年的K8弄下來近10萬
原車主賺翻





DJ HONDA wrote:
故事都給你編就好了,
那麼會避重就輕的敘述~
我從頭到尾有說要跟你拿錢嗎,
照LINE上面你的回覆,你確實有這本意吧
我不認識你,也不認識原PO
但個人覺得原PO不太可能無中生由跑出這三~五萬的劇情吧
若他真的是編的,恭喜你可以加控毀謗


chiang:你殺(砍)了一個我(文章),還有千千萬萬的我(文章,不同的網站)...
除了感謝還是感謝
當然好的意見我就收下了,對我的勸戒我也會銘記在心,會在自我反省,還是謝謝大家的回應了
昨晚有比較累,所以蠻早就睡著了
凌晨起床時有上來稍微看一下,因為回覆實在太多,所以沒馬上回應各位問題,我這就來大概回應一下
原車主是台北市人,我現居設籍是新北市
當然事情都發生了,真的搞到要跑法院還是得跑幾趟
我會把過程及雙方互動過程都po上來,也是要讓大家清楚一些
而這些自己正在發生的親生經驗,也可以分享給接下來有遇到類似我這種問題的人該有的進退
我發的兩篇文兩棟樓是有些不一樣的事情
如果爾後有網友有類似的糾紛,或許對他們是有一點點的參考價值
而回應的網友,非理性的似乎也只佔少數
雖然01非法院,非仲裁者
但以道德面、理性面、常理來審視我們兩人的過錯,網友也說的似乎沒錯
我先說自己目前看到的錯好了,這邊只針對有損及他人的部份
第一就是車子驗完車過完戶後就是買方的問題
過完戶後後燈不亮算我自己的,賣方沒義務要幫我解決,我說他不負責我的錯
這點後來有說可以給他道歉,這網路上這裡就針對後車燈這件事對不起賣家
第二我po文上網雖然是分享文,但公佈的Line對話圖片裡有大頭貼照片
我沒有意識到個資問題,雖然經網友第一時間提醒時馬上下架,也稍後放上更改遮掩後的圖片,但曾經誤放上也是事實,這我在這裡也要對賣家說聲抱歉
因為你有約我警察局碰面,碰面時會親口跟你道歉
如果原車主有看到這篇的話,那可以也請你對下面的事情說明解釋一下


如果你有據證或上來解釋有理的話,你可以再加告我一條沒關係
我上上來的po文全部都是我們的互動完全過程
先前也說不敢100%一字一句不漏的描述
但難道我說的都不是事實?都是我在編故事?
你說你沒跟我要錢,那請你也不要讓我會錯意的說好至少有兩遍的三萬五萬好嗎?
你發訊息說要跟我合解,說我沒有主動聯絡你
你看一下app我都沒有回應你嗎?
我知道你業務口才好,我怕跟你用言語上溝通又會再起糾紛
所以我選擇app回應你,你回應我也回應你
或許我不大懂你的意思,大家也都在忙
我也是回應說你直說好了,因為如果我認知上錯誤又亂回我應該又會惹上麻煩
而你說我主動聯絡你也沒有,我也不知道你為什麼要這樣子講?
你說撥電話給我我講話不客氣,我前面也是平靜的回答你
但當你講到三萬五萬時我當然也會激動大聲啊!不過我有罵你嗎?我有說什麼讓你不爽的事情嗎?
難道要錢就是你所要的誠意?
我有說的只是要我再拿錢給你不可能這樣的事情
我覺得已經發生的事實、個人的處事態度、誠信、修養都先擺一邊,但講話也該憑良心吧!
你我之間的經過互動對話我想我們兩個最清楚,我有說什麼沒說什麼,有做什麼沒做什麼你也很清楚
相對的我也清楚你的所做所為
縱使兩人都上網發文描述,但網友、周遭的人是不可能完全知道
而會不會有人相信我們兩人的話這也是未知數
不過至少我是憑良心說話,我做可以被認可的是,不管有沒有得到補救,這一刻我可以告訴自己我沒有騙人,我沒有做不好的事情
雖然被你這麼一搞心情有點煩亂,但一個巴掌拍不響,我接受網友的批評指教
我接近原汁原味的把實情po上,你說我總是避重就輕描述事實,那你上來描述事實吧!
有證據的話可以放上來,或我們警察局、法院上播放對質,讓司法審判我們兩人其中一人吧!
我想直接問你,你發誓你沒有說XXX說案例要三萬~五萬?
也沒提到民事?案底?警察局談合解?
我沒問到要什麼誠意嗎?
你保證這些話都不是從你口中說出?
如果這都是事實的話,你不應該跟我道道歉嗎?
車子的事不要談,我哪裡對不起你?
但是如果你敢保證的話,那我會更看清你沒關係
本來就不想跟你再有瓜葛了,知道事情不會有結果,所以當天Line就封鎖你,不想再吵沒有答案的話題
我處理事情應對沒有很完美,沒有做得很對
但你要回應時我也是有給你回應,不要汙衊我、曲解我的意思可以嗎?
最後還是要跟有回應我有聯繫我的網友說聲謝謝!
這件事情我不知道會怎麼發展,發展到這樣也是意料之外
只知道已經約好明晚要去警察局談合解
接下來的日子麻煩了點也沒辦法
總之,到警察局到法院就實話實說
真要讓我受到逞罰也該是公正單位,不想是原車主
謝謝大家關心了(鞠躬)
再怎麼挺"雙方"..也是你們兩在法院相見.
其他人依然在電腦前面看結果.
有事沒事?也是你們兩個人的事.
是不是應該回到最原始的問題,
畢竟過戶的流程,是已經"完成"了.
而且雙方同意~
然後一個拿錢,
一個拿車~~~~
然後互相離開~~~~
接下來就是燈泡的問題了.
這樣好了~
我這裡有備用的單芯及雙芯燈泡~
可以送給你沒關係的.(但只是你要考慮來到我這裡的油錢,應該可以買不少的燈泡)
雖然我會也裝,原本也想要免費替你安裝~替你省工資...
這樣『買方』就可以省下燈泡錢及安裝工資的問題 (就經驗看來,單單燈泡壞掉的機會頗大)
而『賣方』也可以專心努力的跑業務~~~(法院應該沒有客戶可跑吧?)
吵架沒好話,就跳過吧~~~~
(雙方我都不認識,但...這樣~事情總算解決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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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看了文章後,為避免後續還有問題,
且以你發的文章角度來看~~~~~~
到時~~會不會有另開一個主題???
那就......雖小了.
所以我再仔細想想...我就不代為安裝了.
(你熟識的保養場應該會免費替你代工吧)
不過~~~燈泡免費提供給你,是ok的~~(但只限你而已) ^^
~~~~~請結案吧~~~~
(天啊~我竟然回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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