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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九和定位事件的 MMC 正式聲明

詳讀兩個討論串後,我唯一的感想是....各說各話

但不論怎樣,個人覺得下面這段文,就......

2. 據九和方面表示,據查該車主車上裝置的行車記錄器,平常便有替該車主賺得
不少各類的違規舉發獎金,當然這和本事件的索賠金額沒有必然之關係,只是
提供給想安裝行車記錄器的會友們參考。

車主用行車紀錄器賺取獎金,這件事情與外包廠商是否有定位而造成糾紛...這完全是兩回事
若是外包商讓車主感覺有詳實進行定位,我想這兩個討論串根本就不會出現在01
而MMC的內部文件,竟然會將這段文字紀錄在報告中
文中也提到"當然這和本事件的索賠金額沒有必然之關係"
既然沒有必然之關係,那為何又要將此段敘述放入文章中
這代表什麼? 我不去妄加揣測
但只能說,多了這段文字,只會讓我開始對MMC是否會中立且客觀看待此事,產生了一些懷疑
KESA28493 wrote:
如果要這樣算的話,前面有網友說九和願意賠800元的20倍喔
九和給外包300,所以毛利算500,這樣就是賠了毛利的32倍了喔
貴公司毛利應該還有1%吧,以毛利1%來說,賠償20%也就是賠了毛利的20倍
開玩笑的來說 這樣九和應該比貴公司有誠意了吧~呵...(恕刪)


如果要這樣算的話,
若你這麼執著在我公司的製品的話(也就是我的舉例),
我公司製品只是製品內部的單一部材零件有問題,
要是以單一部材零件的價錢來算的話,大概是賠了毛利的上百倍吧!!!

我是以整個製品的售價來做賠償給客戶喔,
所以您應該也是要來用整台車的售價來計算吧!!!!
如果是整台車的售價*32倍,那鐵定非常有誠意,也鐵定超過6位數,
請問,九和是用整台車的售價來算的嗎??

開玩笑的來說 我司應該比九和公司有誠意了吧~呵

不想回覆了!!
畢竟我還常去高雄九和!!
jaxspace wrote:
說到定位與安全性的問...(恕刪)


所以整件事可能只是誤會一場?車主認為要電腦定,但委外的可能已用手工定,並非什麼都沒定?也由於存在手工的可能性,沒定位這件事是不會成立的。
這也告訴我,開起來沒有偏移,就不需要去定位,沒定位也沒什麼大不小,頂多是驗車沒過,而且對相關零件的耗損也只是近乎無實益的理論性臆測。難怪明明開起來很順暢,卻也常常有師傅會說,沒定的話要定位啦、換輪胎都一定要定位的啦、沒定的話會怎樣怎樣啦...--相信這是不肖店家利用車主無知的恐嚇手段!

thukli wrote:
如果要這樣算的話,
若你這麼執著在我公司的製品的話(也就是我的舉例),
我公司製品只是製品內部的單一部材零件有問題,
要是以單一部材零件的價錢來算的話,大概是賠了毛利的上百倍吧!!!

我是以整個製品的售價來做賠償給客戶喔,
所以您應該也是要來用整台車的售價來計算吧!!!!
如果是整台車的售價*32倍,那鐵定非常有誠意,也鐵定超過6位數,
請問,九和是用整台車的售價來算的嗎??

開玩笑的來說 我司應該比九和公司有誠意了吧~呵

不想回覆了!!
畢竟我還常去高雄九和!!


呵~所以貴公司是賣製品給客戶還是賣單一部材零件給客戶呢 ?
如果是賣製品那賠製品售價沒有錯啊

單一部材零件失效就等於整個製品的功能失效了
還是貴公司製品內單一部材零件失效,客戶一樣可以拿去市場上賣呢?

今天這個例子九和賣的是定位服務,定位服務收費800,這樣有了解嗎?
因為有一次爭議的定位,九和就要賠一台車?會不會想太多啊~


kipscott wrote:
詳讀兩個討論串後,我唯一的感想是....各說各話
但不論怎樣,個人覺得下面這段文,就......

2. 據九和方面表示,據查該車主車上裝置的行車記錄器,平常便有替該車主賺得
不少各類的違規舉發獎金,當然這和本事件的索賠金額沒有必然之關係,只是
提供給想安裝行車記錄器的會友們參考。

車主用行車紀錄器賺取獎金,這件事情與外包廠商是否有定位而造成糾紛...這完全是兩回事
若是外包商讓車主感覺有詳實進行定位,我想這兩個討論串根本就不會出現在01
而MMC的內部文件,竟然會將這段文字紀錄在報告中
文中也提到"當然這和本事件的索賠金額沒有必然之關係"
既然沒有必然之關係,那為何又要將此段敘述放入文章中
這代表什麼? 我不去妄加揣測
但只能說,多了這段文字,只會讓我開始對MMC是否會中立且客觀看待此事,產生了一些懷疑

kipscott wrote:
『文中也提到"當然這和本事件的索賠金額沒有必然之關係"既然沒有必然之關係,那為何又要將此段敘述放入文章中這代表什麼?』

代表的不就是下一句的『只是提供給想安裝行車記錄器的會友們參考』!答案都寫了!kipscott還要揣測什麼?
kipscott wrote:
但只能說,多了這段文字,只會讓我開始對MMC是否會中立且客觀看待此事,產生了一些懷疑

看來kipscott以為MMC是一個人的稱呼了!MMC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團體!這份聲明只是MMC會長針對許多會友對此事件提出疑問而寫的一份對全體會友的統一回覆!每一個MMC的會友在MMC的郵件論壇裡,都有同等的發言權力,與尊重其他會友發言的義務!MMC的郵件論壇向來不是一言堂,也從來不是會長說了算!以此事為例,MMC裡每個會友都可以針對此事表達自己的看法,所以不會有kipscott寫的『MMC是否會中立且客觀看待此事』這樣奇怪的敘述,只有MMC所有會友每個人對此事自己主觀的認定!既然MMC各個會友都有自己的主觀看法,那kipscott是要懷疑MMC哪一位會友的看法呢?
KESA28493 wrote:
呵~所以貴公司是賣製品給客戶還是賣單一部材零件給客戶呢 ?
如果是賣製品那賠製品售價沒有錯啊

你肯定完全是這樣的嗎?? RMA廢除了??
依你的理論,汽車廠應該是會因為保固內小零件有問題不需"招回維修"而直接換新車囉???
哪一間?? 請回答~

單一部材零件失效就等於整個製品的功能失效了
還是貴公司製品內單一部材零件失效,客戶一樣可以拿去市場上賣呢?

我有說過~單一部材零件"失效" & 會造成整個製品功能失效~嗎???
請回答~

今天這個例子九和賣的是定位服務,定位服務收費800,這樣有了解嗎?
因為有一次爭議的定位,九和就要賠一台車?會不會想太多啊~...(恕刪)

從頭到尾,我只是認同車主要求的6位數賠償,
請問我什麼時候提出""九和就要賠一台車""?
我有提出嗎? 請回答~


你~~"這樣有了解嗎? 會不會想太多啊!!"~~~(引用你的文章)


就只因為我不是當事者!!我從先前的文章都未評論過福特的對與錯!
不要一直扭曲我的文章!!
若是要扭曲文意&欲蓋彌彰來爭論,你以為只有你會嗎??!!
SVT_PB wrote:
代表的不就是下一句的...(恕刪)


我所說的揣測,就是您所說的那句話
""只是提供給想安裝行車記錄器的會友們參考"""
要參考什麼?
提醒MMC成員,大家都要去安裝記錄器,然後用在同樣用途?
還是提醒MMC成員,其他事情嗎?
說明車主用此賺獎金,又說前面說的與此事無關,又要所有會友們參考
這......未免太多想像空間了吧
既然無關,就隻字都不要提
既然提出,然後再來說沒有任何用意,實在有點牽強

再次強調
若是九和事前做好外包商管理,今天這就不會有這兩篇蓋大樓的文章出現
不要事前什麼都不做,等到事情發生,然後沒有處理好,然後雙方就上來網路各說各話,各自取暖
不要說什麼.....服務業沒辦法讓所有人都滿意....等等的屁話
這不是服務業該有的態度

就有如,我無聊沒事回應了此文章,然後引來SVT_PB先進對我的指教
然後我又再次回應SVT_PB對我的指教,又再次引來SVT_PB先進對我的指正
若是我沒有起頭,又何來我與SVT_PB先進的這幾篇的討論呢?

我人生第一部車,也是九和代理的車
前後自己開過四台車,買過五台車(FORD、HONDA、MITSUBISHI、TOYOTA、NISSAN<-買給女王)
但為何都不回頭去買九和的車,確一再去嘗試其他車廠
最大的原因,就是對他的維修徹底失望
在經過這五大車廠後,某些車廠的印象在我心中還是墊底的
thukli wrote:
你肯定完全是這樣的嗎?? RMA廢除了??
依你的理論,汽車廠應該是會因為保固內小零件有問題不需"招回維修"而直接換新車囉???
哪一間?? 請回答~


呵~~ 不是不回覆了嗎? 怎麼又浮上來了

"所以貴公司是賣製品給客戶還是賣單一部材零件給客戶呢 ?" 這問題先請你回答一下吧。
賣製品當然RMA就是將製品call back囉
不call back不是就賠整台嗎?
還是貴公司可以只call back單一部材零件呢?
可以的話也請說明一下讓我長一下見識

thukli wrote:
我有說過~單一部材零件"失效" & 會造成整個製品功能失效~嗎???
請回答~


一樣囉 "還是貴公司製品內單一部材零件失效,客戶一樣可以拿去市場上賣呢?" 這句請先回答一下。
可以的話也請說明一下讓我長一下見識

thukli wrote:
從頭到尾,我只是認同車主要求的6位數賠償,
請問我什麼時候提出""九和就要賠一台車""?
我有提出嗎? 請回答~


下面這句應該是你寫的沒錯吧
thukli wrote:
我是以整個製品的售價來做賠償給客戶喔,
所以您應該也是要來用整台車的售價來計算吧!!!!

強調貴公司是以整個製品的售價來做賠償給客戶
然後要我用整台車的售價來計算因定位服務爭議而產生的賠償是什麼意思可以說一說嗎?
明明九和收的就是定位服務,一直要人家用整台車價值來做計算?

還有在前面的
thukli wrote:
我們公司賣了產品給A代理商,
A代理商在賣給B工廠,然後B工廠再將貨品分散到全世界的子工廠做加工然後賣給世界各地,
結果我們公司的產品有了某項信賴性的疑慮約5%不良,
最後,我們公司額外賠償了總出貨的20%備品,外加派人至世界各地B的子工廠進行SORTING(篩選),
整個公司動用的所有成本大概是"賣出去產品的價值"的好幾倍吧!!
所以,車主只要求6位數,我個人覺得是還好,
至少他還沒要求賠償整車的幾倍咧


拿貴公司賠到好幾倍產品的價值來類比賠償整車的幾倍不也是你嗎?
不過我也承認,我說"九和就要賠一台車"這句的確是跳的太快了,先向你致歉囉 !


你覺得賠六位數合理,那是你的意見我也尊重你的意見,但是你拿貴公司的例子來比較,實在不是一個好例子。
另外,我在235樓有寫出法律上對一般民事賠償及懲罰性賠償的見解
若你覺得事主要求賠六位數合理,是否也可以說一下你覺得合理的六位數是怎麼算出來的呢? 請回答~
個人感想~~

1.感謝九和沒有接受那六位數字的賠償讓事主公布影片,才讓一些人開了幾十年車後在2009年底了解國內汽修業品質如何的參差不齊!

2.也感謝車主花重金購置錄影器材,讓大家看到如此真實的一面

3.九和忠孝場值得肯定的是與車友間互動良好,有用心在經營這一塊
不過MMC這樣挺也夠義氣了,無須再替九和辯解了.

4.要是有人這樣搞我的車,絕對讓她吃不完兜著走

5.六位數字的賠償是多是少見仁見智,不是重點+1

ps:其實福特車的本質個人覺得還蠻優的

報告完畢
steventennis wrote:
5.六位數字的賠償是多是少見仁見智,不是重點+1


的確是見仁見智,不過這絕對是重點之一
如果不是重點的話,又怎麼會有你的其他四點感想呢? 呵~

不過看起來事主朋友也消失了,不知版上有人可以更新一下嗎?
尤其是九和後續對外包廠商的管理這一點有任何進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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