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udolin wrote:
現今社會 , 會如此...(恕刪)
現今社會 , 會如此混亂的原因
很大的部份是 - 社會價值完全扭曲, 讓個人須遵循的道德規範不被重視與一再提醒.
說得好 - 罪刑法定主義, 假定無罪論, 正確.
版大唯一問題應是在主旨罪刑名稱前加涉嫌2字, 對吧?
除此之外, 版大如舉廠家若無疏失何須補償引擎一具為証興訟, 並於網路公開自身遭遇過程, 到底何處不妥? 你是法律人不如明示大家.
與人為善,何難之有?
我曾任民營企業高階經理人近5年, 亦深知若企業本身無過失, 決無有任消費者予取予求之機會, 只因此例一開遺患無窮. 所以 , 老話一句, 請勿再自以為是, 誤導他人.
消費者意識的崛起, 永遠是因為企業未善應盡之企業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