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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obile01發表不愉快消費經驗...要被店家告了~

Janson168 wrote:
你好棒棒,你可以去...(恕刪)


這話就很衝動 這都無助於關鍵問題。
你應該也沒有看仔細廠家原文。

第一次修上盤時 並無發現有其它損壞 也有做試開並無異音。版主說後來開了二十分鐘後發現仍有異音。
那似乎表示 廠家說試開時沒異音 應該並沒說謊
也表示換掉上盤並非完全無效。

再來才是重點
異音又出現時,回廠再檢查 說是李子串。
換掉後也解決。


上盤有沒有壞?看來可能有
兩個同時壞 當場卻只換一個?不太可能
明明李子串壞了 卻換掉正常的上盤? 也不可能啊?


如果第一次就只換李子串 不必換上盤 異音就能完全解決? 天知道 版主如何能說一定是?

所以啊 爭議很大 不是嗎?
這跟修幾次有絕對必然關係嗎?

zanty88 wrote:
現在大家都比較流於...(恕刪)

任風流 wrote:
用媽媽嘴事件比喻....(恕刪)


人家也有說明為什麼會修兩次
重點是版主不相信嘛 就杜爛了

我是店家 如果確實你真的就是連壞兩個
怪我技術差還po網

我也會火大不能忍受

現在早就不叫消費者意識抬頭 快要叫消費者流岷了

希望版主不是
但如有誤會應該要澄清
zanty88 wrote:



現在大家都比較...(恕刪)



話說01實行實名制已經很久了,為什麼?因為就是怕有人惡意造謠影射,而且容易使人對證。


網路流言蜚語是真是假,實難分辨。實名制就是希望大家發言能夠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如果是被誤會,大可跳出來提證據,三益輪胎與輪圈公園都默認甚至承認換上座有疏失。他也不否認忽視預約車主的權利。三方關係人都曾上來發言,我沒有看到任何一方否認指控。


甚至三益輪胎表明輪圈公園的業務根本提油救火,根本是豬隊友。在這種情況下我是不知道還有什麼需要討論的。


要說的話,只能說輪圈公園這個中間人做得不是很好,雙向溝通失誤。三益輪胎因為誤判與作業流程瑕疵引起車主不滿。而樓主因為覺得權益受損,決定訴諸大眾。


買賣糾紛是很稀鬆平常的事情,端看事主雙方如何去協調。整天找消保官訴請法律,我可以告訴你,除非你整天沒事做,不然私下解決絕對比跑法院快。


這個事件導火線可以說是輪圈公園自己點的,爆成這樣怪不了誰,即便他贏了訴訟,他生意也做不成了,不是法律贏了,觀感就會是正向的,而是處理事情的手段太急躁失敗了。這樣有懂嗎?

Terryliao125 wrote:
話說01實行實名制...(恕刪)


爭取權益絕對是必要
但我認為把網路當優先工具 不免讓人聯想網路暴力。

個人有一經驗 是與某訂房網的糾紛 我在六個月前訂了德國的飯店五晚 因行程問題 在出發三個月前取消。網站上註明在一個月之前均可免費取消,但訂房網卻告知 有特別條款如訂在某日期的訂房 無論多久前取消都是不予退費的。
我翻了所有網站上該飯店的說明,都沒有看到這條款,客服也覺得納悶,最後發現是在網頁某一個很角落的的小字"特別事項" 再點進去才看得到 連客服自己也找半天才發現,而主頁上頭卻大喇喇地廣告字眼:30天前免費取消!

我的方法是找消基會,留下各項資料及操作流程,一來申訴網頁有設計不當 誤導消費者 二來此一規定是否違反公平

我並沒有上網po文討拍求援,但消基會確有力量,給了我清楚方法,而我向這家著名訂房網告知已全部向消基會投訴時 立馬決定全額退款 連手續費也一分不少 六萬多全回來。

之後,網站也做了改進,再也沒有這種超小的特別事項連結。

我只是要說 機關有他的作用 切莫誤導都是私下解決 也不需公示上網,那是自救的最後方法
不是第一方法。

zanty88 wrote:
我只是要說 機關有他的作用 切莫誤導都是私下解決 也不需公示上網,那是自救的最後方法
不是第一方法


問題是樓主不是要自救而是要告知其他消費者注意這件事,是業者自己吞不下這口氣要告人 跟你的案子大不同.
白大悟 wrote:
問題是樓主不是要自救而是要告知其他消費者注意這件事,是業者自己吞不下這口氣要告人 跟你的案子大不同.

+1
兩種情況完全不同
樓主不是要自救
是po文讓大家了解某一個車輛維修體系
以及某一間車行
若你說的都是實話沒有說謊
店家不一定告的成

Terryliao125 wrote:
話說01實行實名制...(恕刪)

真的嗎
我隨便填個名字01也查不出來是真是假
只是手機和電子信箱要是真的
不然收不到驗證碼

zanty88 wrote:
爭取權益絕對是必要...(恕刪)



我覺得你講的好棒棒條理分明
真的很少人碰到事情會有這樣的思維,或者說這才是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正確處理事情的方式

但我想知道事情來到了這個程度
看起來面對不知道可否起訴的妨礙名譽跟肯定查的到的逃漏稅
兩刀一砍好像還是業者傷得比較重...


QQ哥哥哥 wrote:
真的嗎我隨便填個名...(恕刪)


家用網路的話,第一個應該是提告固網申請人

人生難免鬼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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