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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前被停機車,請移走還被叫囂

別人家開診所,他哪裡有權力去規範看病的病人要停哪裡?
說句不好聽的,你一直去抱怨他們診所,一直要他們負責,這根本就是找錯對象,
如果是我 我也會很不爽。
尤其是你家門前也不能算是你的
你好不好停車、好不好進門,那是另外一回事。

你的問題 自己想辦法解決
如果要請對面診所配合,好好的跟人家講,好好的跟人家討論,
不要把人家當成是罪人,不要把這件事情當成是對方的錯。

piglet722 wrote:
大哥你有看清楚嗎???
明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是指上述這些地方不可做以下那些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在管理大樓內部不是外面道路
外面道路要找道路管制條例及消防法...

你確定你有看清楚!?


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之立法意旨及規範目的,係為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及避免妨礙逃生避難為其目的,爰明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職是,公寓大廈住戶不得妨礙建築物公共安全及逃生避難者,其處所並不限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或防空避難設備,且其行為亦不限於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營業使用、違規設置廣告物、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只要其行為確有妨礙建築物公共安全及逃生避難者,依法即應受到限制,此乃維護公共利益所必要,並未牴觸憲法第23條之規定,人民自應予以遵守。


我想要說的是不管是不是公寓內部的管理規範都適用於"不得妨礙建築物公共安全及逃生避難者"
你擋住一樓唯一的出入口一旦發生危險很難逃得出來
到時候是要算誰的!?

hevalence wrote:
後來我爸派了一台砂石車停在診所門口,吵到警察局後 ,出入問題就改善很多了


這招不錯,惡馬惡人騎,別客氣了~反正馬路是大家的不是嗎?

直接打「1999」 請人來拖車即可,簡單~
叫警察來如果不是紅線也沒辦法開單,只能勸導...
xxxooow wrote:
1.你家門口不是你家..1.你家門口不是你家 所以大家都可以停
2.你也可以停 診所前面 只是你不願意而已
3.不爽讓別人停 就申請紅線 不過你已後也別想停.(恕刪)

關於第一點不一定
要看你的使用執照有沒有法定停車位在自宅內
如果有那他是不能停 許多大樓也是用這條 禁止別人在自己停車場的入口停車
不一定要畫紅線 因為自家宅內停車位是法定 所以門口別人不能停
停了就妨礙他人出入交通 你有權利請他移走 以妨礙道路交通 舉發
如果沒有 這樣的使用執照 那馬路是大家的 他真的就可以停
當然如果宅內停車場圍起來做生意...隔成房間...那別人也可以告你違建

Coco_S wrote:
本人是住在臺北巷子的...(恕刪)


如果真的妨礙到「人」的出入,那申請紅線就好了,可以解決人的出入問題

如果只是開車回來,「自己要停車」,就要別人把機車移走

卻要說成是妨礙「人」的出入,上網取暖

那不就是路霸心態的展現嗎?



當然,如果機車停到,連人的出入口都影響到了

那原PO可以拍張照片以招公信,那時我肯定第一個替你讚聲!

同時也建議你,出入口真的被擋住,是可以請警察來移車的



另外建議一些開車的人,停車時別以為不是黃、紅線就沒事

停路邊有住家的外面,最好留個電話,真擋到別人時好聯絡

不然也要買車險,被路霸惡搞很慘的


你維護了你們家出入的權益...
沒錯~沒紅線..
但是..這條巷子只有你們兩家的車子經過..?

誰想過了其他需要經過這條巷子被兩邊的車子堵住的權益了?
告訴我哪條巷子..我一定去幫你爭取到紅線..
怎麼佔位置不是很簡單嗎?放一台腳踏車,一盆花,一台破爛車,一個禁止停車鐵牌,鐵鍊圍起來。
Coco_S wrote:
本人是住在臺北巷子的...(恕刪)

只要不是違停,沒有防礙到人員出入,就沒錯
不高興就申請劃紅線

而且這根本不關診所的事
幹嘛老是找他們麻煩
而且把停車問題歸究到診所頭上,希望他們顧慮一下別人的感受
講實在的,這根本是無理取鬧
他幹嘛要為別人的行為負責?
一整個莫名其妙
你只要進去以適當的音量詢問一下車號xxxx的車主在嗎?可不可以麻煩移一下車
這樣不就好了
幹麻找人家櫃檯人員的麻煩
感覺只能互相了,畢竟沒畫紅線又是公有道路...
每個人的公德心不一,但也無法強制要求...
祝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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