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文路上出車禍的車牌,難道都是兇的嗎?不守法,愛自己解讀法規,才是肇事的主因啦洋洋灑灑一大堆,真的執行起來是花錢買爽,還是花錢買氣?照這樣做,人跟人之間的信任都沒了與其在這邊追究這種業務的錯,或是過失怎不花心思去追究新車牌的設計、重複領牌等種種缺失比較實際?業務賣車,也是要養家的,那些犯錯的公務員,花納稅人的錢搞出這種牌照,而且很多計程車的車牌都褪色了這顯示公部門的產品監工有問題,怎麼不去追究?難道,你們沒有納稅嗎?
感謝您發文...不過是求個心安似乎沒必要抨擊他人的自由,只要不違背法令,善良風俗你可以發表你地看法相對的別人也可以!!有何不可? 尋求心靈上的慰藉有何不可? 你的方向是對的我個人非常贊同,可是方法錯誤...不要高喊改革大旗而四處抨擊別人!!這...很像文革時的紅衛兵,只有自己是對的其他像儒家思想等等就是迂腐就是顢頇程一田 wrote:迷信文路上出車禍的車...(恕刪)
辦法一:將車牌號碼末4位數除以80,得到的小數部份乘以80後得到的數字對照「吉凶號碼表」即可。辦法二:將車牌號碼的每個數字加起來,得到的總和對照「吉凶號碼表」。辦法一,其實就是除以80的餘數。所以一定不會有80和81,,,妄想81這個大吉數的鄉民,死心吧!!!另外,對照表沒有0的凶吉。辦法二,也頗傷腦筋,單純加總,那麼新車牌總和最多63,,,64-81的凶吉對照省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