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ve wrote:說真的,我也這樣想,那種詐欺,侵占應該算是民事,要提告才能告給自己找麻煩讓國稅局去處理就好了了不起按摩椅不要了,也不用多花那5000多 侵占是刑事,民事應該是不當得利吧支持樓主提告。
很多時候,不管那一個行業,只要出事就是放業務還是承辦人離職這個大絕。好像說一句離職,公司就不用負責似的。我去年也被搞過一次,一個小事故,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結果半年之後收到通知,說對方要提告,搞了半天,原來又是某某離職了,所以拖了半年沒處理。我只能說誰離職,干我屁事啊!講那麼多,就是希望樓主,麻煩請提告,公司也請一並告下去,把事情搞大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