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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車停路邊被撞,對方保險只賠殘值

先撇開雙方各自立場上的想法,
就算在雙方都有保險的情況之下,
只要任何一方無法接受對方所提的要求,
那就會進入調解委員會討論該案,
若調解委員會議上調解不成,兩造無法溝通了,
那最後就是交由法官來做最後的裁決!!

但上了法院,法官絕大多數就是會依照車輛折舊與損壞程度來作金額賠償的依據!!
就是這麼簡單,事實上也是如此~~
當然你要求回復原狀也是可以,
只是你所要求的原狀為何?外觀?內裝? 還是能開就好? 這些都有得吵了...

另外,有保險的人
連法院都不需要你自己親自跑,有保險業務會幫你代勞~~
這就是有保險的另一個好處囉!!

推一下183F的回文


你要施壓的對象是對方 而不是保險公司
對方有壓力了 才會去叫他保險公司多吐一點出來

charliex wrote:
我個人多年前發生擦...(恕刪)


借留言做個記錄
Auroras777 wrote:
你要施壓的對象是對方 而不是保險公司
對方有壓力了 才會去叫他保險公司多吐一點出來
...(恕刪)


這個沒用的.當初對方也是不願跟保險公司談,直接找我談.
我也是去找保險公司談.保險公司只回我說我已經簽委託書所以請對方找保險公司.
就這樣"對方--->我--->保險公司-X->對方"一直循環下去,直到上法院讓法官裁示.
保險公司還有一個賤招.依我的案例,雙方戶籍地不相同且狀況對我方不利.
保險公司會選擇放棄在對方戶籍所在地法院跟對方訴訟.等對方到我戶籍所在地法院提告.
光請假及舟車往返就讓很多人放棄訴訟選擇和解.



整篇文看到現在2百多樓

真的很為這樣的法律保護底下的台灣人感到悲哀

當保險業還沒普及的時候發生車禍法律是如何保障受害者的

在行車紀錄器還沒普及的時候法官審理案件是如何判斷肇事責任的

時代在進步,而台灣的法律卻深刻地讓人民感到是在退步

當一個國家的犯罪行為,可以經由法律的解釋而合理化

那這個國家或許離被人統治或滅亡不遠了。
很好奇 樓主的最後結果是啥
...........註記中........
不然可以學學日本,車齡7年以上的車開始課以重稅,讓這些老車自然淘汰…,

台灣老車這麼多, 說真的一點都不太像先進化國家應該有的現象。

qoo04162001 wrote:
整篇文看到現在2百多...(恕刪)

charliex wrote:
我個人多年前發生擦...(恕刪)

請教一下 您說保險公司全賠 狀況跟本案同樣嗎
難道是殘值五萬的老車 賠十幾萬去修嗎? 恢復原狀
ryu1228 wrote:
+1
其實大家角色對調就知道該如何處理了 , 你願意花14萬修價值只有5萬的物品嗎 ?...(恕刪)


誰讓你犯賤要去撞人家殘值只有5萬的車?不先檢討自己還先怪罪別人?說你犯賤還不否認?

支持樓主要求回復原狀、要不賠一輛年分車況一樣的中古車也行。
老車雖然殘值低是可以要求恢復原狀,但是因為零件折舊問題可以把工資部分報高零件部分報低,剛好節目有談到這個話題
https://youtu.be/7oy5JNRj-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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