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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貴的口香糖開箱文 [一個噴嚏四萬] (04/30 更新)

jack 2007 wrote:
小弟認為在原廠修車摳摳要很多

拆個門要搞個4個小時(要笑死人,不是每間民間修車廠都這樣稿的)



這點個人也非常認同

別認為原廠技師對於拆裝車門會比較內行

不信樓主可以去問技師

請他們誠實回答是不是第一次拆您這款車的車門

不然怎麼會四小時來搞...有白老屬的嫌疑!!!
廠商打任何標語,最該考量到的就是消費者群的個人體質
整串下來,不難發現和樓主一樣有體質問題的不乏少數
那麼,這家廠商的大力推薦開車吃口香糖,絕對有爭議空間甚至責任所在
世上可以吃的東西千萬種,每個東西都要標就標不完啦
去路邊吃個麵要不要也標示個什麼體質的人不能吃啊
綠油精上面也沒有明確標示不能塗在男生的X丸上,否則後果自負
難道塗上去發現痛不欲生也要告綠油精嗎?
很多事情可以用"常理"判斷的就不用特別加註
樓主要不是開玩笑,那就是來挑戰年度最牽拖的
01果然人才眾多~~

樓主這種擁有特異功能的人才
建議樓主將你的資料匯整一份寄到金氏世界紀錄見證中心去申請
相信一定可以列入金氏世界紀錄的~~
Toni1230 wrote:
前面樓主應該早就知道,他吃口香糖會打噴嚏,

我怎麼記得樓主是寫[他第一次買]因為看到[能提神]
輸的機會比較大
此案例如果告贏了
我也要去買一包,然後來個全車重新烤漆
昨天出差開車也是買一包SUPER
還好我的體質不會導致打噴嚏

太恐怖啦

PS:如果在美國發生這檔事,不知告贏口香糖廠商機會大不大?
樓主應該將口香糖送去鑑定啦!

舉證內容物可導致樓主打噴涕.

或許可以有助樓主爭取到一點慰問金.

笑到肚子痛.
saturnyy wrote:
之前小弟發表過的開箱...(恕刪)


白文

下次喝高梁酒開車肇事..你可以告煙酒公賣局
這招學起來了~

下次我就告鞋子的廠商
因為鞋子太重害我油門踩太深!! 請廠商幫我付罰單!!

反正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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