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你若不吉,損失5000元、一台按摩機和整間營業所上上下下所有經理加業代在你背後把你當盤子當茶餘飯後的笑話講。若先告知對方要提吉,約出來談和解,預估十萬塊加上啥鬼的交車禮當作是補償一定跑不掉的,現在是對方算準樓主會認為走法律程序曠日費時而選擇吞下去。其他大大已經說明的很清楚了,談判時對方層級越高對樓主越有利,畢竟50000的抽獎獎品跟商譽來比那都是小事,別間車廠借題發揮車子就不知少賣幾台了。以上都是樓主自己的權益樓主自己決定,剩下就是幫助其他人免受這惡質業代(或主管?目前不知誰涉案)的荼毒突然覺得扣繳憑單好像沒那麼討厭了
hopelv0812 wrote:去年年初購車時,參加...(恕刪) 告刑事 業務傾佔 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順便把案件報給蘋果媒體之類的, 基本上店經理那個話術就是想要大事化小搓湯圓,通常要把把事情鬧大消費者才能獲得應有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