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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輛二手車也要搞到上法院,真的蠻煩的...

買家感覺受到委屈(雖然總共也才幾百塊),經過賣家同意,po文讓大家主持公道,沒什麼錯.
而銀貨兩訖之後,賣家不肯處理燈泡也沒有錯(賣家本來就沒有承諾保固).
雙方在個資法及恐嚇取財方面要告成都很難,法官看到這種情況都傻眼,警察也不太想理吧.
我建議樓主就不小心放上照片這件事向賣家當面道歉,也建議賣家接受道謙,將此事做一個結束,才是一個比較好的解決方式.
另外建議樓主,現在不是搞啥裝備的時候,應該先請專家檢查車子結構是否有問題,才是最重要的.

戀夏524 wrote:
如果樓主因為3~5萬...(恕刪)

一.樓主為這3~5萬的事心生恐懼嗎?
二.樓主可先為此事和解嗎?
三.情緒表達是用在有利處(如法院或調解庭)不是01

警察局是一定要跟他走一趟的了,如對方堅持的話
但私下和解會更好,如我所說快過年了,台灣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如果車子真的不錯沒大毛病,其實你真的已經少繳別人很多了



trickid wrote:
還特別到另一棟樓(#261)po相同文章鞭1981,你的用意是?
...(恕刪)

因為樓主把同樣的內容分別po不同樓啊

他既然認為放賣方的照片不是什麼大事的話

我也請他用同理心,把自已的照片放來讓大家看看



原車主上來講不出自己驗車不過要買家出錢的道理,就只會五萬五五萬五五萬五五萬五五萬五

對買家想敲一筆但又詞窮,就只會三萬五萬三萬五萬三萬五萬

護航的上來翻舊帳無視買家歉意,就只會貼照片啊貼照片啊貼照片啊貼照片啊


果然是同等級的,手法一樣拙劣

twinhead13 wrote:
原車主上來講不出自己...(恕刪)


這位網兄,我其實早就已經說明過賣車經過,
但應該已經被淹沒了,您有時間就自行翻翻看~


但我想這也不是今天買家會將整件事情po上網的主因吧?
況且,我們的買賣過程是我們之間的事,
他當初妥協了,
事後回想再怎麼不合理也無濟於事吧?
不要說車子了,
有誰沒有買過東西事後後悔過?
你在路邊吃碗麵老闆跟你說保證好吃,
但您吃了不好吃您會跟老闆要求不付錢嗎?
我也沒拿刀架著他一定要買這台車.


更何況,
你們也不清楚當初我在賣車跟他談條件的過程,
一開始,我車價就壓的比較低,
所以就希望直接以58000成交,
您可上網看看現在k8一台都要賣多少錢?
所以,既然買家當初希望我可以降售,
我最後妥協了,但我的條件就是我就是要實拿55000,
也跟買家說除了過戶時除了"罰單"跟"稅金"外其餘的費用我一概不負責,
(這一點可能很多人會有意見,說"實拿"的意思不是這樣什麼的...但我跟他交易中談妥結果程就是這樣,
應該也沒有法令規定車輛買賣"實拿"是什麼意思吧?)


當初請人調整定位花400塊,這真的也算是預料之外~
所以我便開口問買家一人一半覺得如何,他也爽快答應了.
(其實我當初設想是他以為這400也要他付)
若他真的事後回想不高興要跟我計較這200塊,
那我是不是也跟他計較一下我把9個月的保險直接過戶給他要怎麼算?


當初會主動去警局詢問,
也是因為買家蓋這棟大樓已經影響到我的生活,(至於怎麼影響就不說了)
大家所謂的我同意他放上來,但沒同意他連我的"照片"都放上來吧?
中間有訊息給他請他出來好好處理這件事情,但他沒有回應,
所以才希望看警局那邊有什麼做法,
警局就在我家隔壁,
就順道去詢問也便把照片提供給警察看,
當然啦,警察一定是希望我們之間可以和解就好.


至於和解金的事,
沒錯,我可以承認我有說過這句話,
但買家完全用不同的方式去解釋他,
我看到他打的坦白說我超傻眼,
不知道是該佩服他的理解能力還是佩服他寫文章的功力,
但電話又沒錄音,
無憑無據的我也不想在這邊做文章.


另外,我也從來沒跟他相約今天晚上去警察局,
(不曉得是我記憶力太差還是他又是聽到我哪句話被誤導)
大家不用期待今晚還有什麼續集,
我時間沒那麼多,
有那美國時間跟你吵我寧願在家打PS3~


最後,想告訴這位買家,
你都30歲的人了,
處理事情可以拿出一點氣概嗎?
說要道歉的也是你,
約你出來處理事情你一副深怕我會做出什麼事情一樣,
電話中的態度也那麼差,
聽你那口氣要等你道歉我作夢比較快~


這輛K8在我手上車況我照顧的都還算好,
你接手到現在也一個星期了,
車況我想應該除了"後燈泡"不亮以外其他都還好吧?
希望你未來好好照顧他,
不要過段時間又上網PO一篇
"買輛二手車還花那麼多錢維修早知道不如買新車"
這種鬼標題~


打到這邊,相信各位網兄應該很清楚我現在的立場吧~








twinhead13 wrote:
相信各位網兄應該很清楚我現在的立場吧~


還是完全不了解

樓主在01上都被砲成這樣了,你卻抓著個LINE的模糊照片和自己取的匿稱裝成一付受害者的樣子
害我一時都搞錯以為PO文被大家圍勦的是你了

然後一直誠意誠意誠意,你到底要怎樣的誠意
你可以直接說出你要的誠意是怎樣嗎?
不要打了一大篇結果有說等於沒說


不會嗎?
我教你,你現在就在01上說「我希望樓主把標題改正,並修改原文或加註因燈泡事件造成對我的誤解表示道歉」
「或者私訊及回文表示歉意」
或者你自己有更好的想法


要.什.麼.請.直.接.寫.出.來.謝.謝
故事播放到此 有認真一樓一樓的看的網友
真相是什麼你們應該了解吧~~

一手拿椅子 一手拿珍奶----> 走囉~~
故事播放到此 有認真一樓一樓的看的網友
真相是什麼你們應該了解吧~~

一手拿椅子 一手拿珍奶----> 走囉~~
twinhead13 wrote:
還是完全不了解樓主在...(恕刪)


剛從另一棟大樓過來...
才看到這樓和賣方剛最後一篇的回文
其實在看到原PO PO上過程和APP截圖和後續回文時
就有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在腦中浮出

原PO從PO文>撤照>到今天為止
有主動聯繫過賣方嗎?

如果沒有,我想,原賣方所謂的誠意是否在此?
就像最近很紅的踹童哥(揚)
事發當下也沒"主動"道歉或登門致意
而是熱血里長和揚父及媒體朋友的關注之下才很勉強的致歉
我想這跟自己當下悔悟時致歉是完全不一樣的"誠意"吧?!

你的建議也不失為是個方式
畢竟一個一直說看誠意另一個一直說不曉得...輪迴...
01上好像也有實例過了(也不只01有就是了)...
09年的樣子(不太記得了)公開道歉 另PO上和解書 及致歉內容公開信!
您在此承認了這事實是最好!將來在法院也有證據了,證明樓主確實因此而心生恐懼.

DJ HONDA wrote:
至於和解金的事,
沒錯,我可以承認我有說過這句話,


前20頁多數人都在砲樓主,就表示您有理了.若不是中間和解金,會讓人這麼反感嗎?

樓主在文字裡面已對肖像權跟您道歉了,這樣還不夠嗎?
至於買賣車經過,他憑甚麼要跟您道歉? 就連我也認為他太計較.但是經您同意PO文後已變成是可公評的事了.您沒看到前面那麼多人罵他嗎?

其實現在球已不在您這裡了,樓主可以直接去警局備案.連法院都不用上.將來就算不起訴也沒差,更不會有被反控的問題,因為客觀事實的確存在.

快過年了,就算了吧.雙方都是一秒幾十萬上下的貴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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