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真是辛苦您了~對於這樣的社會敗類,竟然耗掉您3年光陰!不過也讓我們完整的看到一個民事訴訟+強制執行的過程,真是感謝您的經驗分享!不過,只要回本金和利息,開庭費,似乎太便宜牠了!尤其是看到牠老母的對話!一家子敗類!!!把牠的帳號私給我吧,我不想不小心買到牠的東西!
我只能說我服了,五體投地的服了~小弟也該向大大好好學習那份鍥而不捨的精神與意志力!大大為何能有那麼大的心臟這樣的勞心勞力呢~要是我早瘋了對於金錢的損失...無奈~~~ 對於法律...更是無奈~請大大公開的開班授課~傳授絕招吧 "鍥而不捨的精神與意志力"
了不起~其實三年的精神、心力與人情債,換得8仟多塊怎麼看都不會是划算的...但...姑息便是養奸,社會上還是須要有人為所當為,這種人之所以能有累犯的機會,就是因為受害人自認倒楣,讓罪犯倚仗這種心態,能騙多少人就賺多少錢只是以一個學生能做到這樣子嗎?會不會他們家就是相關行業???這樣算是留有前科嗎?如果沒有的話真是太可惜了...因為就像版大說的,認錯的誠意跟態度很重要,顯然這小子毫無悔意,留個詐欺之類的記錄給他,只是剛好而已
看到大大這樣搞了3年就想到自己幾年前的車禍案件也搞了2年不同的是我比較倒楣求償金額未達100張小朋友要去肇事者戶籍所在地開庭(台中)...林老師哩..(我是台北人車禍在台北發生)哪一個腦殘的傢伙想出來的..........前前後後光開庭就跑了十幾次公司請假帶油資都快到求償金額的一半了....搞到最後也是要去查封房屋了對方才拿錢出來結案好在事情已經結束了真是佩服版主的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