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上法院解決吧 ! 不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旁人霧裡看花 ,看不清真相 !讓公正單位來裁決,總會有一方需受教訓,知所警惕 !甚麼董事長慈悲,不打算用法律解決 ? 還是公司也有理虧 ?若其中一方真是無賴,這種濫好人的慈悲,只會讓對方更我行我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