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來函 內文中提及以下的疑問 正請商業局詳查中同一個地址, 可以登記兩家商號, 兩家的統一編號不同, 但是名稱相同, 這樣可以做營業登記嗎? 同種營業項目相同地址, 可以有兩家相同名稱的汽車商行嗎?汽車車牌有所謂的A B 車牌, 商號也有所謂的AB 店嗎?
愛旅行2826 wrote:車子沒弄壞我開車十幾年了, 對方沒給完整的車籍資料, 冷氣也壞了,還說買了之後會修到好, 騙你先買下這車過戶後才發現他沒給你看完整的車籍資料是因為一年內過了8手, 這顯然這車有問題, 這是買賣瑕疵 在資訊不完整下 被蒙騙購買, 車商理當退回試車時付的押金(當初試車前就要求要付押金,太不合理了) 有沒有搞錯???都過戶了要退押金???押金沒包含在車價了嗎??還是你想要退車,結果被扣錢?事情應該不單純.....
車商沒有出示完整的車籍資料 少了最近一年的車籍資料 對方當時聲稱就只有這些了 但是只要你是車主 應該會有完整的車籍資料 在車款還沒完全交付前 透過產險公司查詢欠缺的車籍資料 竟發現一年內過戶了8次 這是車商為何隱瞞車籍資料的原因一年內過戶了8次的車 應該沒有人會買吧? 當下覺得車商故意隱滿事實 有違買賣道義 對方若完整出示資料之後買到爛車 我也認了 但是你故意隱滿最近一年的車籍資料 有事實揭露不完整之失 耍詐在前 當下當然不買了要求退還當時試車時繳的押金現在是AB車商, 同時存在一個地址 ,相同營業項目 , 兩個車商 , 相同名稱, 這在同一個縣市, 同地址, 可以做這樣的營業登記嗎?
經過這幾個月的申訴信件往返, 原經營運通汽車的合夥人於105年歇業, 另成立一家位於中清路的二手車行高X汽車, 對方來電告知, 當年的交易我沒有錄音也沒有錄影, 經由消保官協調或是走法律程序時 我也不一定能拿回全額 , 還曠日廢時 , 為了節省雙方的時間, 對方提議雙方各退一步, 原運通公司的合夥人 願意退還我(當初的半額)一萬元, 各位覺得如何?整個過程就是有瑕疵的交易 , 還不願全額退還, 最後還說他們是有法律顧問的喔!這通電話我可是有錄音的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愛旅行2826 wrote:幾年前去這家二手車行看車, 要求試車 , 被要求要先繳押金20000元, 這合理嗎? 還有最後因為車商沒有給完整的車籍資料, 決定不買車了, 押金還討不回來, 買房都能退訂金了 , 這筆20000元的押金卻要不回來, 越想越氣! ??這麼佛?有沒有押金契約分享上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