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cat wrote:查了下2400~4800...(恕刪) 罰單歸罰單不是繳完罰單就沒事了。還要再次驗車樓主換的是中古引擎,那來的出廠證明和發票(這是"變更號碼"的基本文件)除非,樓主去原廠訂一顆"全新的引擎本體"這樣就可以變更了。全新引擎本體的價格可以再買一台同款中古車了
silentcat wrote:上面法條就有寫責令改(恕刪) 若被開這一條罰單,基本上已經沒救了(代表要回監理站驗車了,這下飽了)正常狀況台灣法規是不允許車子換中古引擎的換中古引擎磨掉重打自己的號碼,只能私下做不能説。一旦被監理系統註記、發現。還傻傻的開去監理站驗車(會用藥劑,還原出原始號碼)。絶對要出事。
1.換引擎沒做引擎號碼也真的太瞎了,重點是車牌有沒有被註記,有的話基本上這台車不要了,光官司就飽了,而且換引擎是經樓主同意才換的2.如果車牌沒被註記的話,那一切就簡單了,車廠會處理,畢竟是不合法的不要講太多
台灣法規引擎掛只能用"修的",不能用"換的"其實也不是不能換,就是去原廠換"全新引擎",再請原廠重打號碼不過代價太高,可以再買一台差不多車齡的中古車一般很少人這樣做外廠處理方式上面大大有提了,就不再提如果被電腦註記了...那問題很大,可能只能走報廢這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