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法官也是要你們和解。對方就是跟你耗,減少損失就是他們的目的。
然後,你是不是沒有買保險阿,如果雙方都有保險,通常雙方保險員私底下就會處理掉了。你就算責任比較重,第三責任險的目的就是替車主承擔責任,保險公司一樣會罩你,只是保費會變貴,換保別家也一樣,因為他們都有紀錄。
第三責任險不貴,最好還是保一下。保險公司收人錢財,就是要替人消災。
像我有次被紅燈右轉的撞,雙方都有第三責任險,修車費用我都不用出,保險公司也都沒來煩我,保險公司也不會去煩對方,因為對方有保險公司在保護,畢竟是收了錢(保費)的,只是他下次的保費會更貴。
對了,當時對方撞了我,警察來的時後對他說:「怎麼又是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