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你現在的意思就是你打算認賠
但是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你無法接受對吧??
上官司 給法官全權決定
決定多少就是多少 從此互不相干
這樣是最乾脆的 也最沒有問題
法院判你賠100 就100賠給對方
之後對方再要求 都是他家的事
反正 搞成這樣 上法院都已經是必須了
若是對方也是有心人士且已有相關經驗
通常到法院之後也都比較會讓步
前提是你不要上了法院還一直讓著對方唬爛
強制險說200萬是指 死亡或一級殘廢200萬
若耳鳴且不會復原 視同殘廢 但大概七級左右 就59萬
(耳朵判定比較攏統 不重且無法復原最後都判七級比較多)
若只是一般的醫療 10萬就緊繃了 不是200萬給對方隨便花
且就算真的要達到殘廢 也要先經過一連串的診斷 長達一年
不是對方說耳鳴就可以直接跟你求償20年的醫藥費
以我這樣看下來 若對方真的到達聽力殘廢 賠償頂多80萬打死
80萬 強制險就可以幫你cover 快80%的理賠金額
(以上全部都是以對方真的被判定為聽力殘廢作為基礎觀點)
況且那種一直改口問可以賠多少的 通常都是專業車禍製造者
我是真的很建議 打官司 讓法官給雙方一個公平的判決
拒買韓國貨,如果你還在哈韓就不要怪台灣經濟差,因為你就是罪魁禍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