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納金 wrote:阿納金盡量不要切車,跟車廠商量一下,用換車台的方式去修理。如要切車修理....盡量修完之後賣了吧!因為安全性會有疑慮。15+35=50萬...先看對方願意賠嗎?....不賠也只能先用車體險修自己車(保險會代位求償),剩下的只能走法院了。記得車禍不管大小,一定要去醫院掛急診,用個受傷的診斷證明.. 沒受傷為何要去醫院要求開診斷證明並且浪費國家資源? 為什麼要教別人"以這種怪異的行為"疑似想獲取不應該得的利益?若單純擔心身體是否受傷而檢查,這樣沒有人會說話才對.
車碰車 , 有丙式保險也無法處理 ? 可以請問是哪家保險公司嗎 ?還是有內情 ?(如保險過期之類的)bus.mister wrote:但,如是民車,會很麻煩,對方不願意和解,上了法院官司纏訟一段時間,車也躺在原廠一段時間.....表妹的案子,最後1分錢都沒拿到,且因無和解,自己有丙式保險也無法處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