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325i wrote:
1.對方有什麼險 強...(恕刪)
show0923 wrote:
想請問各位
我載我女朋友因被路邊停車開門,導致女朋友左腳腳後根、第一腰椎骨折(兩處皆微床手術),出院後含背架費用約23萬多!
醫生也有診斷開復健跟輪椅需6個月、但專人照護一個月(但是用腦想也知道不可能一個月),所以看護這個部分能請醫生在修改嗎?如果不能改的話 調解要怎麼說比較好理賠
目前理賠的部分 如圖
想問一下 對方是明台的 大概能拿多少
對方車主的老婆是說沒錢....
我是覺得看對方態度決定那些不一定的費用例如看護費、薪資等等,前幾年我外婆綠燈走斑馬線出車禍,結果事後對方後續態度很差,一氣之下全部零零總總開銷加起來直接報20多萬,連10分鐘路程的復健坐計程車都報進去,反正都有收據也沒虛報!
沒錢是吧?一條過失傷害送他,不怕有前科就來玩沒關係
PS:後來對方得知要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時,就有找調解了
另一個建議給你好了,最近要選舉了可以找找看議員候選人他們幾乎會給你建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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