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上對方若無責,的確是可逕向樓主提出賣車時因車禍造成的價差賠償的,前題是對方必須提出有效的鑑價證明或是實際的買賣證明,如果對方真的拿了出來,對方法律上就站的住腳!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61,&job_id=63755&article_category_id=273&article_id=31398
xchars wrote:是真的,如果他舊車...(恕刪) 既然第三責任賠完,表示已經由保險公司介入理賠,你直接跟對方說,請他跟保險公司說,已進入代位求償的階段。不論他是幾年的頭又大,由於是舊款的車型。講白了已經沒價了,去66那邊看,滿滿的領牌車以成本價在賣,加上法定折舊,天書或權威拉出來看,再看看他的里程數,或許他原本就只剩下政府舊換新五萬,沒那麼多廢話。
叫他不爽去告有心生畏懼的話記得告恐嚇shitses wrote:我上月車禍,對方酒駕0.5跑來撞我對方是裕隆新車,我是01年的老altis也是一直咬我是舊車要折舊,最後協調我還要賠他1萬被酒駕撞還要賠錢,對法律已失望...(恕刪) 1個月就判決完了哦? 騙誰啊你根本沒上法庭,也沒經過法院的判,你是在失望甚麼?自己不維護自己的權益,在這邊嚷著對法律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