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料稅
顧名思義就是使用者付費,耗越多油,繳越多錢,但我們還在過時的按排氣量收,同排氣量渦輪耗油可是兇自然進氣很多,但同一稅收?政府在講環保,就應該提倡越省油的車,繳越少的稅
2.牌照稅
牌照稅和排氣量一點關係也沒有,純粹是找個級距劃分稅收差異,個人覺的應該是依車價、車種甚至車齡來分級,而非排氣量,如果想用耗油來分級,那應當是因隨油徵收的燃料稅,而非牌照稅。
另外有個說法是燃料稅不隨油徵收,是因為現今燃料稅有用在整修公路上,對其他非公路的用油業者不公平。
只能說這根本不是問題,能解決的方式太多,純粹就只是政府不想作。
可能是標準怕事的公務員心態使然,抑或是政府就是要多從人民身上撈油水?又或是...哪個不得而知了
OmegaSho wrote:
台灣稅收放在現代真的...(恕刪)
苦命人生 wrote:
隨油徵收燃料稅講難聽...(恕刪)
emilesu wrote:
隨油徵收有這麼難麼,...(恕刪)
以上幾位完全搞錯了唷
一個交給中央政府的規費(燃料使用費),一個給地方政府的稅金(牌照稅)
而這兩個汽車固定費用的存在,目的是希望不開車的人不要買車
如燃料使用費有預設自用小轎車年里程是17520km(牌照稅反而沒有……)
希望年里程低於17520km的人不要買車
就如同自來水有固定度數的基本費一樣
所以不存在隨油徵收的可能性,因為這樣會鼓勵不開車而買車的人
如果大家還無法理解,而一直在公共政策平臺提隨油徵收XX稅
那就一定被打槍而已,因為隨油徵收沒有基本費的用意
更別提無法對應累進制度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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