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方不滿意而上法院,最後能拿多少?
我不覺得保險公司只是一味要省錢然後把爛攤子丟給被保險人去承擔。
我反而覺得,保險公司很清楚如果上法院的話,法官的限度在哪裡,保險公司會用最低的理賠金額取得勝算。
我小舅子開車與機車發生事故,對方無恙,但開口要11萬,連對方的老公也來要求精神賠償(因為老婆受驚嚇,做老公的要請假陪伴老婆,沒能上班)。保險公司願意賠10萬,小舅子負擔1萬。
我下面的女同事開車與機車發生事故,各有肇責,但對方腳趾扭傷,幾天後又一下這裡痛一下那裡痛,開口要39萬。保險公司全數理賠。
(這事情還有故事,理賠員表示,該起事故,39萬是保險公司的最大限度。對方顯然有高人指點,要在既不上法院、又在保險公司的最高限度上取得勝算。也就是這事情如果鬧上法院,對方一定拿不到39萬)
另一同事開車與機車發生事故,不清楚雙方肇責,但對方有受傷。保險公司願意賠15萬,但對方想實拿100萬。雙方落差太大,最終走上法院。我同事授權保險公司全權處理,他也不去開庭。最終法官只判賠9萬。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