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想都有一點共同點......特別便宜
然後錢都是進入 " 個人 " 帳戶或手上 .....
說真的一台正常的新車價在怎麼樣的折價都不可能差那麼多
再來買賣合約不是在營業所簽的話那怎麼可能不用業務員簽名
雖然他說有公司的印章可是誰知道這個所謂的公司章是真是假??
所以最低也要業務員親筆簽名外加身分號碼(還要核對他的證件)
另外樓主自己也提起 付款過程不符你所認知的流程
那怎麼還會把錢交給這個人??
另外看你也知道怎麼查自己的聯徵
那就表示你應該也會知道這個付款的流程極為不合理
所以今天雖然有找到人
可是後續的麻煩可說是自己的疏忽造成的
最後只能說希望錢可以順利的拿回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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