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H192 wrote:看了很多車主到原廠保養或加裝零件出問題了使雙方責任離不清的種種事件小弟有感而發 照你這樣子說,那當初原廠機油就不要寫任何瓦數型號出來不就好了,直接寫對應A或C系列車款不就省事多了,何必還要寫瓦數型號讓消費者可以自備機油。這樣一來不就不會有任何爭執了,大家都會乖乖用原廠機油了不是嗎?原廠如果不公佈車輛使用的系數的話,沒人會願意自備機油去當白老鼠的,更不會有人會拿機油去化驗出是5W40系數的
說真的 比喻的還真爛拿早餐店比喻,早餐店客戶跟店家有相關聯嗎?車子保養可是從原廠花了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牽了一台車回家,這台車跟原廠是有直接相關的另外原廠只保固原廠機油就是綑綁消費,這是不合理的有本事原廠也跟大賣場一樣賣Mobil /shell/castrol機油,機油價格跟大賣場一樣換油工資另計,大賣場換油免費,原廠讓你換油比外面貴到500元,我相信還是有不少人會回原廠換油的圓場就是選擇性太少又貴要拿餐廳比喻,我也來餐廳比喻這就像學校或公司餐廳,東西難吃又賣的貴,然後又規定不得外食,搞得天怒人怨
KYH192 wrote:法律不週是事實但自...(恕刪) 首先手冊上面有規範機油的標準與認證而且大部分的機油擁有的認證,還是這些汽車品牌的原廠認證車廠硬要說機油有問題就必須舉證你按照原廠手冊,使用原廠手冊規範的機油,這完全符合保固條款還是那句老話,車廠是仗著台灣沒有懲罰性賠償能賴就賴,最爛的情況就是脫你一兩年再出保,根本不會痛如果車廠手冊上面規範的機油都不能使用那保固的依據是甚麼
Tom_Deng wrote:首先手冊上面有規範機...(恕刪) 車廠爛就是爛在自備物品 說不保固用原廠件 說是人為因素到消保官那說 與消費者溝通中新聞登出說是 個案上法院 說 回覆原狀 算折舊之後電訪 還死臉懇求給滿意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