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lentravel wrote:
我們社區的機組是設計上層與地面齊,
之前管委會有公告使用下層的要將機組回復,
若沒回復(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他們就不會補助維修費,
(此次因為使用上正常所以管委會有補貼一點),
如果這樣的話上層一定也會緊咬是我使用不當,
到時變成付全部修繕費用得不償失。
反過來講,跟鄰居說這次你全出,然後這支油壓桿權力就歸你所有。
以後你沒事就把車頂上去,沒你的允許不准降下來...壞了再賠=3=!!
看看對方怎麼說?
換個正常的想法應該是 : 管你有沒有用到 , 既然持有了房產就要乖乖繳稅, 沒用到是你自己的問題! 擁有了該房產就要負責相關的環境整潔 ,不能用不知道來推拖!
以樓主的案例 ,若產權是雙方住戶 , 兩方都有責任維持共有的設備正常,不會因為沒用到就沒有責任 ; 若產權是管委會的, 那就請管委會出這筆錢! 建議還是利用住戶大會時將各方的權利與義務訂在規約裡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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