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101168 wrote:請問…去年(104)年7月買的車…是否也可以適用謝謝 104年7/8後(包括7/8當天)買新車符合退稅資格, 7/1至7/7就不符合, 如果是7/8買新車, 1/8當天就要立即去辦理(買新車日期與報廢車日期要隔半年內)
不好意思請教一下, 我太太自己是有一台車,而我用太太為車主的名義再買另一新車,領牌日是在2015 /7/27,那如果在法案實施後,將我父親的老舊車報廢,我可以退這5萬元的稅嗎? 我們都是同戶籍的 ...,
robin0222 wrote:舊車確定超過五萬賣...(恕刪) 如果賣給中古車行大概5萬可是不划算,因少了回收金~也有想過要自售,說不定還能賣7~8萬,不過怕麻煩,雖然自認顧得很好沒啥問題~也就是說這台舊車價格剛好卡在尷尬的位置,所以報廢似乎是最好的選擇,但就是很可惜~會再考慮一下自售與否,不然真的是很可惜~謝謝你~
以目前財政部公布的申請流程,似乎沒有接受個人申請的部分,所以汽車舊換新貨物稅補助目前都是透過新車經銷商申請,不像家電節能補助可以由個人申請;此外,換購的新車不只可以買國產車,進口車也可適用哦以上是否為真呢這樣若非第一時間報廢。之後還要回頭找車商不就還要拜託車商?
gjm wrote:以目前財政部公布的...(恕刪) 目前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好像也是沒個人申請這一部分~由新車車商代申請這點是沒關係,但是如果車商申請後不將5萬元退現金給消費者,而是轉成配件或是保養金那怎麼辦?不就是變相的強迫消費了嗎?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