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購車後退稅, 如何退?目前很困惑蘋果日報新聞:民眾可選擇讓車商委辦退稅最方便也最快,也可自辦退稅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30/764520/U-CAR卻提到:如何退稅?在詢問國稅局之後,國稅局表示,屆時都會將退稅的錢交給車商,依各車商處理方式的不同,車主需再詢問買車的車商如何取得這退稅的5萬元。http://news.u-car.com.tw/28858.html
小詹1148 wrote:請問舊車若登記在公司...(恕刪) 以下是財政部稅賦署給我的回覆~您好:有關詢問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的適用資格一案,謹說明如下:依105年1月6日總統公布增訂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條文規定,於條文生效日(105年1月8日)起5年內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之出廠6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5萬元。據此,倘登記為公司行號所有符合上開規定之中古小貨車報廢,換購之新車登記所有人與中古車登記所有人須為同一公司行號,始有上開減徵貨物稅之適用。敬祝健康快樂財政部賦稅署 敬啟
richeh wrote:請教;業務說要把舊...(恕刪) 他說的沒錯~如果自己去報廢沒有找政府核可的回收業~送件不會過 (啊就找核可的就好啦~業務這麼可愛?)不過要把舊車統一給他們公司處理~這個說法應該是不一定的除了有買新車報廢舊車的5萬元~舊車回收也是有回收金跟獎勵金~真的要給他們處裡的話~回收金跟獎勵金也要一併歸你~不然自己處裡就好~基本上就自己去監理站報廢再找政府核可的回收後~把需要的文件湊齊送交給他們去跟政府討錢~樓上有很多大大都有分享及討論流程~不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