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l281 wrote:
小弟家有2台中古車1...(恕刪)
依造你的看起來
1.報廢14年那台 但是如果殘值超過五萬 就直接賣車商吧
2.6年那台 要出口 才有 難啊.... 車要出口 車商成本提高 收購價格一定下降 說不定直接吃掉車價五萬....
而且現在車市也趨緩 收購價都不好...
嘟嘟壹 wrote:
是說,法條1/6公...(恕刪)
車可以報廢了,也可以買車了,貨物稅的部份,目前要交由車商來幫忙申請.
話說~~我週五打去問車商,車商一問三不知.
打到國稅局問,國稅局回覆貨物稅退五萬的細則還沒出來@@""""
國稅局請我先備齊相關文件後等細節公佈,之後車商才能幫忙申請貨物稅的部份.
這行政效率實在該加強!
文件:
環保署登記在案廢車回收商「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
公路監理機關核發「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
新車經銷商協助辦理貨物稅減徵優惠:新車行車執照、買賣契
約書、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新車貨物稅完稅證明
如車子是買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戶口名簿
若有還有疑問亦可洽詢國稅局,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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