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狀況是,今年12月剛買新車,家裡有台97年的雅哥但是由於節稅的關係,車子掛名卻是掛在姑姑的名下(沒有住在一起)但是實際使用是我們家報導上只寫說同一住址的二等親,如果以現在的狀況來說是無法補助的想研議看看如何才能領到補助呢
a-binn wrote:今年六月剛報廢車並...(恕刪) 按新修「貨物稅條例」規定,出廠6年、登記滿1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新車每輛可減徵貨物稅5萬元以我的認知,假設法令生效日期為105年1月1日以報廢為基準105年1月1日報廢,則104年7月2日~105年6月30日買新車可以減徵5萬元以買新車為基準(法令生效後買新車才有補助)105年1月1日買新車,則須於104年7月2日~105年6月30日前將舊車報廢註銷車牌以領取新車減徵之5萬元有點錯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