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釐米蔚藍 wrote:各位好,事情是這樣...(恕刪) 是的你若是本身沒車體險你就是只能等對方慢慢拖完全沒對方辦法(因為對方主張要車禍鑑定)你需要車的話 只能自己先掏錢修復然後再跟對方討(這個時間就長囉)
你可以自己先修,再向對方要,不過像這種肇事責任已很明顯對方卻還要等鑑定,感覺有點想拖!我以自身例子,對方酒駕,一開始對方也說要等鑑定,「該賠他一定會賠」。等一個月後國道警察鑑定他要負全責,他又不認同,只好法院提告。約二個月後第一次調解庭,雙方又約定依監理所肇事鑑定委員會結果按肇事責任比例理賠,四個月後第二次調解庭他又不認同他有肇事責任,就離席。後來法院每次開庭對方都沒來,又好幾個月後,判決出爐,車齡兩年多,35萬修車費判折舊,修車費判賠10萬。上訟二審我主張「恢復原狀」,表示35萬就是恢復原狀必要費用,雖用新零件更換毀損舊零件,但車價並不會提高,所以我並未因賠償而獲利。還拿出有雲林縣地方法官判例,該法官認為市面上要買中古汽車零件更換有實質困難度,所以用新零件更換毀損舊零件是強迫升級,所以該法官不判折舊!雖然洋洋灑灑講了一堆,不過審理的桃園縣地方法院的法官,只回了一句「修車零件以新換舊」從以前他們就是判折舊。不過該法官也表示,車禍後可能造成車價折損,依法律條文這部份可向對方求償,於是將資料送相關鑑定單位,結果估算車價折損25萬,再加上之前判折舊後的10萬修車費,共35萬,剛好補回。
首先,非常感謝各位給予的意見與協助。我自己的車的確沒有保任何車體險,畢竟是一部12年老車了,市場行情就只剩下10萬左右而已,純粹代步用,所以也就沒有作加保的動作。昨天晚上,我收到車廠那邊傳來的報價了,維修費高達12萬元。仔細看了下估價內容,除了損壞部分全換原廠新品外,前後的大樑都有損傷,看到這,我就思考到底還要不要修這一台車了。所以綜合版上各位給予的意見思考後,決定朝以下兩個方向去談。1.放棄維修。跟對方談一個價格,直接請她把車子買斷。情況看來,在雙方都沒保險的情況下,我是很難完全零損失的全身而退了。所以就當作賣車來處理事情比較簡單,我目前是傾向這個方向。但是過戶是一個相當頭痛的部分。2.若對方確定不願買斷仍堅持維修。那麼再回頭來處理估價內容的部分,原始報價裏頭損壞的部分全部更換全新原廠品其實是不合理的,所以我會要求車廠全部用殺肉件代替,盡量取得雙方的平衡。車子待鑑定報告出來之後取得共識後再修。在這之前,車子就暫時扔在烤漆廠,並辦理停駛。
保個丙式限額車體險(3~5千而已),請保險公司代位求償。上個月車被撞,當天我就叫車廠修,五天後修好。ps. 被對方嫌為何這麼快修車,我要載兩個小孩上幼稚園,不能沒車阿。期間,跟保險通過2次電話,一次問資料,一次問車禍發生情況。到目前沒跟我通過電話。也不用擔心對方不付錢。ps. 以前有過一次要不到錢經驗(沒保險),還找地方有力人士來我家說才3萬多塊而已,大家認識一下,不用給了。誰跟他認識阿,阿呆。
黃日重 wrote:你可以自己先修,再...(恕刪) 看到上面好幾個大大觀念對和實際案例真的多少保一些本人車也是10年~但一樣保車體險~~雖然可能我是保險業~看太多了但不知道怎麼去年被撞後保桿 5000元今年四月~前保桿和葉子板 大燈被撞~約6萬元~全都用車體險處理~也都無過錯 保費不調漲通通保險公司處理~當然自己熟~所以有了解一下但最重要是~保險修復~零件一定是換新的~最後真的要打打官司也是公司出面
九釐米蔚藍 wrote:市場行情就只剩下10萬左右而已,純粹代步用,所以也就沒有作加保的動作。昨天晚上,我收到車廠那邊傳來的報價了,維修費高達12萬元。 修車費大於殘值,確實是賠殘值,像保險公司認為修車費是殘值8成就採用賠殘值,但車輛要歸保險公司。問題是殘值怎計算?對方若認同依市價賠償合解那還不錯,。因到法院依公式5年車剩一成,當然也有例外,曾有賓士老車被撞,對方主張賠一成,但車主拿出2手車雜誌證明該車還有不錯行情,後法官是判車主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