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 wrote:只要證明是車碰車,就...(恕刪) 我也有拿這條文跟客服說,但客服一再強調一定要有監視系統證明是車碰車才能賠,警方採證僅是推論而已,不能當成證據,我把客服所說回復警方,警方說連警察都不相信,這還要相信什麼,這是那一家保險公司,我才驚覺我是不是被當冤大頭了,下次我還是選有口碑的保險公司比較安全。至於新安東京,還是算了吧。
直接找上金管會申訴,附上保險條款,警方資料,申訴漠視保戶權益會有些效果的另好奇的是保險資料是寫對造汽車雖肇事逃逸無法確認,但經憲警現場處理"且"經由本公司查証屬實者,本公司亦負賠償之責。還是寫對造汽車雖肇事逃逸無法確認,但經憲警現場處理"或"經由本公司查証屬實者,本公司亦負賠償之責。如果是寫"且",那就別玩了,鬥不過了若是寫"或",那就可以去申訴了富邦是寫"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