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Alumi wrote:非車主幾等親以內的一...(恕刪) 可加保"免追償附加條款"回正題,長期借朋友算不智的行為偶爾因朋友需要用車借借還可以車禍肇逃、誤闖ETC、罰單....等等不要做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如果用不到,建議賣的或送的都好,過戶辦一辦。舉個非常極端的例子:如果車子停在沒有監視器的路段,經過一段時間被路人報警,發現車上有毒品、槍枝、乾屍..等等。警察找上車主,車主聲稱該車長期借友人,但是怎麼也聯絡不上該友人行蹤,您想警察會怎麼處理這個案子。
言不及義 wrote:如果確定對方有駕照. 而且有能力安全駕駛(沒有酒駕)車子借給他結果出車禍了,車主不需要負連帶賠償的責任. 如果,開車的肇逃,被撞的,一般都會將車主一併告到法院,雖然未必會需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若是開車的是自己一個人,沒有其他親屬,掛了、或逃到國外,要是遇到大律師 + 小法官,車主是有可能被判須附連帶賠償的責任 !例如,開車的人剛好肇事前駕照被吊銷、之前剛收到過紅單、剛好有其他違規..等,『車主應注意,卻未注意』之事由,車主須負連帶賠償責任~~以上,個人見解!
天才小光 wrote:比如說我買了一台車,...(恕刪) 這個要看你保單內容,因為保單是有分誰開車的,如果你"朋友"不在範圍內,很抱歉,保單不會幫你出一毛錢甚至還會有官司上身,如果是給女朋友開,那麼就要在保單上註明對方資料這樣萬一有事情保單才會賠,二等親以內有些保單是預設的。
當然有事!!我舉自己親人的遭遇告訴你:若干年前,家父外出應酬喝了酒因為知道酒後不能開車於是自己搭計程車回家車子委請朋友幫他開回來結果那位朋友路上就撞死人死者家屬連同家父一併提告肇事的朋友兩手一攤說沒錢賠只能被關而法官判家父是車主須負起連帶責任判賠70萬.....法官的理由是:今天你車子不借人就不會有人被撞死這當然是有因果關係,不能說沒有責任云云.....不信喔?車子去借人看看以後說不定你也會有這種切膚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