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1355 wrote:請問汽車保養廠員工開...(恕刪) 雖然情況不同 但也許可參考一下http://xuelele.com.tw/past_items/375807?channel=versions_list#.UufMy_sVEZg
看到標題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1.如果同意,你的保費不就會增加?2.萬一,他說是你肇事的,會不會成立?害你背黑鍋?3.這樣很像是在騙保險公司,有沒有偽造文書問題?以上,只是我個人疑慮,不一定正確,但我覺得不要這樣比較好!
理賠第三人人及車-->第三人責任險,只要經過車主同意,且有駕照的人發生事故都會理賠理賠您的車-->車體險,你的車倘也有損壞要修復,才需動用車體險,因為開車事故駕駛未涵蓋在保險範圍,有加保車體險免追償:保險理賠。未保免追償:保險理賠、之後保險公司向肇事駕駛求償隔年保費會增加,紀錄跟車主三年備註,第三人不保條款:因下列事項所致之賠償責任,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被保險汽車因交由汽車修理、停車場(包括代客停車)、 加油站、汽車經銷商或汽車運輸等業在其處置期間所致之賠償責任。看來第三人是不賠的,注意一下您的保險條文不保事項
建議要求保養廠拖回原廠檢修,避免這家保養廠動手腳,我才不管它保不保險;若你出險往後每年保費調幅是算在你頭上不是他,沒必要擔這一條,錯不在你,保養廠若不負責告他偷竊,所以你只要翹腳捻嘴鬚等人家把車修的票漂亮亮還你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