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歐卡稱 wrote:
你沒說什麼車 幾年車...(恕刪)
timber1205 wrote:
以下是由新安東京試算...(恕刪)
提醒一下...
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這一項要注意一下哦
新安東京網上截下的
【第三人責任保險受酒類影響車輛受害人補償附加條款】
■ 內 容: 保戶因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或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在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同時附加本險時,由保險公司負賠償之責。
※ 經法院判決確定屬故意行為,違反公共危險罪者,保險公司於給付後得於給付金額範圍內請求被保險人返還之。
現在酒側值達0.25mg就依公共危險罪了...這個樓主要注意...
只要發生車禍酒測達0.25mg...保險公司理賠完會再向你求償...
只是現今社會的氛圍..會不會沒超過0.25mg但發生車禍...還是判你公共危險罪...
看樓主要買此附加條款應該是有在喝酒的....
如果是..還是奉勸喝酒不開車較為妥當
基本上第三責任險拉到400-500萬應該會好一些,
基本的超額責任險1000萬,要注意一下,是第一次事故才補200萬喔
第二次才有拉高到1000萬,一年要超過2次的機率很小
如果拉到第一次就1000萬的超額會很貴~~
不如把錢省下來做第三責任險500萬或財損拉高~
現在進口車滿街跑隨便一下就好幾10萬了~
參考看看吧!~~我也是投保他們的~因為可以享折扣 它是屬三菱或日產納智傑體系的
因為老闆是同一人~~呵呵
險種29-基本型超額責任險
保障內容差異
針對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賠償請求次數超過一次時,本公司所負之累計賠償金額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保險金額】為限
ex:保額為1,000萬,第一次出險200萬,第二次賠償金額最高以800萬為限(以保額1,000萬減第一次出險200萬),在保險期間累計以1,000萬為限 保費較低
險種30-保障型超額責任險
【單一累積限額】即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任何一次意外事故之賠償責任
ex:保險金額為1,000萬,在保險期間內,每次事故賠償金額以1,000萬為限,即第一次最高賠償金額1,000萬,第二次最高賠償金額也是1,000萬
針對第三人責任險不足時啟動
(財損保額最低20萬,最高100萬)
(體傷保額最低40萬) 針對第三人責任險不足時啟動,若主險巳投保酒償險或乘客險可加費附加超額責任險(乘客險保額需為50萬以上) 保費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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