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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友的失車找到了!但被借屍還魂,又賣出去了!接下來怎麼辦??

為什麼要買引擎買車殼
註銷車輛?
警察是嫌麻煩嗎?

還要花錢 今天是你的車被偷欸
跟集團求償吧 或法院上訴(?)

總之 不應該要你還花錢 今天你是受害者
小弟愚見,會不會是基於民法950才會先買回引擎然後再向偷車集團求償?重點是買走的人是善意
民法950: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佔有人之意思而喪失佔有物,如現佔有人於公開交易場所或由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以善意買得者,非償還其支出價金,不得回復其物
我是不清楚怎麼樣去證明善意第三者 不過我覺得你比較站得住腳

買方買車子難道不用看引擎號碼?? 除非原本的已磨掉 外加新的號碼上去

不然買車驗車都通過 不是很奇怪嗎 如果他當初買車沒有看引擎號碼 你就可以有理由的懷疑 他並不是善意的第三者
alaschen2001 wrote:我是不清楚怎麼樣去證明善意第三者 不過我

我也是這麼想
沒看引擎號碼很奇怪
行照偽造 過戶都沒發現也很怪

小塏 wrote:
我也是這麼想沒看引擎...(恕刪)



小塏 wrote:
我也是這麼想沒看引擎...(恕刪)


一般消費者只要沒注意就對不出來

看引擎號碼也不一定看得出來

樓主有說到是被裝上事故車引擎

樓主女友是A車,事故車是B車

只要把A車引擎拆下,裝上B車引擎

過戶用B車行照,這幾乎沒啥漏洞...

B車只是事故車,並沒有報廢,過戶基本上不會有問題

買方買的是有正常車籍的車輛,並不是偽造車籍的車輛

所以這個應該有得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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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夢人 wrote:
現在警察說的處理方式是,看是我們跟甲方買那顆引擎,然後車子回歸我女友,然後甲方要去註銷車輛,或者是甲方跟我們買yaris車殼,然後我們去註銷車輛



怪怪的,
引擎應該是對方要無條件退還, 而不是用買的, 如果對方有問題, 請對方自行處理(找二手車商)...
對方跟你買車殼, 然後去註銷, 這或許可行...
Xhin wrote:
一般消費者只要沒注意...(恕刪)


車體有車身號碼

引擎有引擎號碼

不管是A→B,還是B→A,都有問題吧

再來過戶是如何完成的?

監理所的人不可能看不出來是有動過手腳的喔,就算你磨掉也看得出來

若低於市價購入,這也明顯有問題,請善意第三方跟二手車行提出購買收據

例如有人賣豪華汽車給二手車行,完全沒有行照等車籍資料,而且價格只有市價的一半。這時車行如果購買,警方通常會認為車行故意收買贓物。因為車行對汽車的市價、買賣須行照等,應該十分清楚,卻仍然購買來歷不明的汽車,顯然違法。
依照民法第九百五十條規定:「盜贓或遺失物,如占有人由拍賣或公共市場或由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以善意買得者,非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因此,如果消費者是從網路上或是手機行買到的手機,因為買的時候不知道是贓物,就算後來被證明是贓物,也可以向失主要求退還當初的購買金額,再歸還手機。(GOOGLE搜尋網路資料)

找到其中一環有財產的人向她求償,監理所、車行、竊賊、善意的第三方(有可能是假的善意)

監理所→失職

二手車行→收受來路不明車子,車行也不可能不知道是贓車,再來二手車行頂多是收事故車,但是她去哪生出這台贓車來拼裝?

竊賊→主因(通常不可能有財產,有財產不可能去當竊賊)

善意的第三方→假的善意

過年要到了,警察全部都化生柯南,破案率高達200%
小弟曾夢見有土地公指示,大雄丟了一台時光機,被小叮噹找到,但是小叮噹卻説只有底板,要交錢可以把裏面缺的東西變出來給他~其實時光機一直很完整,只是被小叮噹⋯哈哈

純屬虛構,若有雷同是巧合

59478 wrote:

怪怪的,
引擎應該是對方要無條件退還, 而不是用買的, 如果對方有問題, 請對方自行處理(找二手車商)...
對方跟你買車殼, 然後去註銷, 這或許可行......(恕刪)


説要找記者報導,東西即可無料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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