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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糾紛

向調委會索取調解不成立書,向醫院索取就醫診斷證明。

向警方申請初步研判,跟處理員警約時間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求償。

問筆錄時,把你說打進筆錄,不要跟他和解,十、百倍奉還!
報警是正確的

只要立場站得住,確定是對方的錯

就不用怕了,賠是早晚的事

對方一直賴皮可能就要打官司


我朋友除夕夜騎車被撞飛,確定是汽車100%的錯

在家休息三天無法工作

連監視器證據都有了,但對方一樣超賴皮

連慰問電話也沒有,我朋友氣到告他

醫藥費,還有無法工作期間的薪水,精神賠償

最後法官還不是判他賠50萬

如果對方當初態度很好肯負責,就不用上法院
既然都有報警有驗傷
對方從後撞上還這麼屌
那就讓她玩大一點
告吧
她會跪著跟妳道歉的
台灣製的好貨,就算貴一點我省吃儉用也要買;台灣製的爛貨,就算送給我,也不要
路上瘋子跟爛人很多如果有保丙式以上的險 , 遇到一次就值得了
你就學有一個主播梁x

在法院叫他跪下來道歉

但是該賠的還是要賠
kikipinkword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們所有的...(恕刪)

看你有記下時間點嗎?
說要去調他的通䏈記錄就可,一般朋友不會做假
說他手機那時借他
他就應吃紅單並賠你

kikipinkword wrote: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各...(恕刪)


不用想太多,報警是對的..我曾發生過對方撞我拜託我不要報警,因為酒駕&無照,所以心軟放過他了,車一離開原處,馬上對方臉就變了,隨便喊一個數字,我氣得再叫警察,結果警察來說已經移動現場,而且又說要跟他私下合解,沒法幫忙了...所以無論如何,一定要報警報案,這是我吃過的悶虧...

你有受傷,請醫院開証明,所有的單據都留著,去申請車禍事故研判表,然後去警局請檢察官用刑事傷害+民事求償一併處理,這樣你就不用請律師自己處理民事了...

祝好運...

跟承辦員警申請事故分析
調解不成就上法院控告過失傷害
現代人往往是吃硬不吃軟...


你過內容~

你做對了~

依本人先前經驗~所謂的付全責....LP!!

他擺明就是要推拖你不要報警...然後再來個甩手不理!!

我很懷疑~他搞不好是慣例了!

反正~你就送調解就是~同時也可一並告他過失傷害!

兩案同時進行~因為你有驗傷單!

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到警局作一下筆錄~那人就知道踢到鐵板!

筆錄一作完~我保證他馬上跪下來求你撤告原諒!


kikipinkword wrote: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各...(恕刪)


先請當天的員警以過失傷害提告對方,然後一方面依然申請調解(最好對方後面兩次都不來,對你最有利)因為法院會因為未調解三次會請你再調解,三次都不成功法院才會受理.......
當然你告對方傷害,員警需要你在做一次筆錄(請你自行錄音,因為你要前後詢問說詞一致),通常員警這時候確定你要提告會去通知對方說要被告了.....
這時候換成對方緊張,急著要找你談....

對了,對方也開車你沒有拿對方的車號去詢問保險公司有無保強制險,這樣至少你的車子還能維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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