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是正確的只要立場站得住,確定是對方的錯就不用怕了,賠是早晚的事對方一直賴皮可能就要打官司我朋友除夕夜騎車被撞飛,確定是汽車100%的錯在家休息三天無法工作連監視器證據都有了,但對方一樣超賴皮連慰問電話也沒有,我朋友氣到告他醫藥費,還有無法工作期間的薪水,精神賠償最後法官還不是判他賠50萬如果對方當初態度很好肯負責,就不用上法院
kikipinkword wrote: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各...(恕刪) 不用想太多,報警是對的..我曾發生過對方撞我拜託我不要報警,因為酒駕&無照,所以心軟放過他了,車一離開原處,馬上對方臉就變了,隨便喊一個數字,我氣得再叫警察,結果警察來說已經移動現場,而且又說要跟他私下合解,沒法幫忙了...所以無論如何,一定要報警報案,這是我吃過的悶虧...你有受傷,請醫院開証明,所有的單據都留著,去申請車禍事故研判表,然後去警局請檢察官用刑事傷害+民事求償一併處理,這樣你就不用請律師自己處理民事了...祝好運...
你過內容~你做對了~依本人先前經驗~所謂的付全責....LP!!他擺明就是要推拖你不要報警...然後再來個甩手不理!!我很懷疑~他搞不好是慣例了!反正~你就送調解就是~同時也可一並告他過失傷害!兩案同時進行~因為你有驗傷單!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到警局作一下筆錄~那人就知道踢到鐵板!筆錄一作完~我保證他馬上跪下來求你撤告原諒!
kikipinkword wrote: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各...(恕刪) 先請當天的員警以過失傷害提告對方,然後一方面依然申請調解(最好對方後面兩次都不來,對你最有利)因為法院會因為未調解三次會請你再調解,三次都不成功法院才會受理.......當然你告對方傷害,員警需要你在做一次筆錄(請你自行錄音,因為你要前後詢問說詞一致),通常員警這時候確定你要提告會去通知對方說要被告了.....這時候換成對方緊張,急著要找你談....對了,對方也開車你沒有拿對方的車號去詢問保險公司有無保強制險,這樣至少你的車子還能維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