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車行與銀行的消費糾紛,明天要提告,請協助!!

試算結果
攤還年/月 本金金額 利息金額 本息金額
民國102年 1月 3,833 3,125 6,958
民國102年 2月 3,881 3,077 6,958
民國102年 3月 3,929 3,029 6,958
民國102年 4月 3,979 2,979 6,958
民國102年 5月 4,028 2,930 6,958
民國102年 6月 4,079 2,879 6,958
民國102年 7月 4,130 2,828 6,958
民國102年 8月 4,181 2,777 6,958
民國102年 9月 4,234 2,724 6,958
民國102年 10月 4,286 2,672 6,958
民國102年 11月 4,340 2,618 6,958
民國102年 12月 4,394 2,564 6,958
民國103年 1月 4,449 2,509 6,958
民國103年 2月 4,505 2,453 6,958
民國103年 3月 4,561 2,397 6,958
民國103年 4月 4,618 2,340 6,958
民國103年 5月 4,676 2,282 6,958
民國103年 6月 4,734 2,224 6,958
民國103年 7月 4,793 2,165 6,958
民國103年 8月 4,853 2,105 6,958
民國103年 9月 4,914 2,044 6,958
民國103年 10月 4,975 1,983 6,958
民國103年 11月 5,038 1,920 6,958
民國103年 12月 5,101 1,857 6,958
民國104年 1月 5,164 1,794 6,958
民國104年 2月 5,229 1,729 6,958
民國104年 3月 5,294 1,664 6,958
民國104年 4月 5,360 1,598 6,958
民國104年 5月 5,427 1,531 6,958
民國104年 6月 5,495 1,463 6,958
民國104年 7月 5,564 1,394 6,958
民國104年 8月 5,634 1,324 6,958
民國104年 9月 5,704 1,254 6,958
民國104年 10月 5,775 1,183 6,958
民國104年 11月 5,847 1,111 6,958
民國104年 12月 5,921 1,037 6,958
民國105年 1月 5,995 963 6,958
民國105年 2月 6,070 888 6,958
民國105年 3月 6,145 813 6,958
民國105年 4月 6,222 736 6,958
民國105年 5月 6,300 658 6,958
民國105年 6月 6,379 579 6,958
民國105年 7月 6,458 500 6,958
民國105年 8月 6,539 419 6,958
民國105年 9月 6,621 337 6,958
民國105年 10月 6,704 254 6,958
民國105年 11月 6,787 171 6,958
民國105年 12月 6,872 86 6,958

抱歉,我不太會排版。
總之你第1年只還了本金49294元,利息付了34202。
這4年的利息總共83967,你都已經快繳了一半的利息了,你確定還要重新貸款?
換句話說,你如果繼續繳下去,利息會越繳越少,剩下都是還本金。


藍色水滴 wrote:
有沒有逐年遞減我是不...(恕刪)
大家好 請多多指教

藍色水滴 wrote:
大約一年前其實已經有...(恕刪)
Taipei-samlin wrote:
你只要告訴我你如果重...(恕刪)


海苔毛 wrote:
試算結果攤還年/月 ...(恕刪)



我懂你的意思

但是當時協議的重新貸款金額

利息比剩下得來的更低



我想提告的,並不是因為我可以省多少利息還是什麼的

我的重點是在,當初銀行業務講的利息已經跟實際利息差異很大了

我也沒有凹蠻的說一定要照他說的利息貸給我


當初的協議就是一年後重新貸,好讓我可以省一點點錢

的確,省的不多,但是這是我們之間的協議


當初照成錯誤的並不是我

要重貸我當然贊成

但是要我付重貸的動保費

這就很不合理了。



該付的我會付,但是這不是我該付的

對方因為這點無法達成當初的協議

就是毀約

那我就以之前的利息方面的錯誤來提告

我全程都有錄音
海苔毛 wrote:
總之你第1年只還了本金49294元,利息付了34202。
這4年的利息總共83967 ...(恕刪)

25萬貸四年,利息83967,嚇死人
我以前30萬貸四年利息也不過二萬多啊
偉士牌修好囉 http://blog.xuite.net/home3360/ecrire
藍色水滴 wrote:
大約一年前
其實已經有詢問過了
連結在此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2862472
過了一年了,現在想起來實在太天真,還是聽了車行的話!
事情是這樣的!
經過一年前的事件
再交車當日,與車行有做協調
當時的約定是
貸款48期,正常繳款一年、工作正常,一年後則以借新還舊方式重新貸款
且貸款以低利貸款,也有談好大概的金額(問過朋友,是低於一般行情)
當時也有錄音,以及在購車的合約書上也有寫
上個月繳款一年到了,也一天都沒遲繳過
所以上禮拜要重新貸款
但是現在發現一個問題!
貸款人員說,會有一筆動保費
當時沒想到,也不知道,所以根本就不知道有這筆錢產生
那當然要重新貸款一定會有這筆金額出來
我的立場是,這件事情錯並不在我
最大的問題點在原本的銀行業務
導致上一次貸款有爭議
理所當然的我不應該出這一筆錢
但是車行也不想出這一筆錢,業務也不想出這一筆錢
最後的結論是,車行願意出一半
但是我還是不願意出另外一半
最後想說,那乾脆不要重辦貸款了,大家法院談就好
於是我連絡了之前車行的業務(已離職)
該業務表示,願意出另外一半來解決此問題
但是他表示想要私底下解決
但是我回絕了!
其實我不是很凹蠻的人
該是我要付的,我就會付
不該是我付的,打死我都不會付
若該業務私底下拿錢給我,等於說我屈服了(當時我很堅定不願意出半毛錢)
該業務說他也只能幫到這,如果該走法律就走吧!
所以明天要到法院去諮詢以及提告了!
手邊握有全部的錄音證據,以及買賣合約書
我個人認為我有很大的勝算
但是我對法律並不是非常懂
該用什麼法條也不清楚
也沒有多餘的錢來請律師(要不少錢orz)
所以上來問問,看是否有略懂法律的可以協助
去年有記者私信給我,但是忘了儲存,私信被刪了QQ"
有興趣的記者麻煩在聯絡一下我吧...orz
在公司打得,所以有點亂,請各位網友幫忙了。...(恕刪)


我覺得每個人貸款條件不一樣
有的case可以貸到低利,不代表每個都可以
樓主的利率實在是有點高
不過大家也都不清楚樓主是用什麼樣的條件去辦車貸的
所以也不要再說什麼我才辦多少趴的事來刺激樓主了

不過辦貸款就會有動保費
這應該是很基本的常識
如果當初在協議時
有任何一方同意為樓主負擔"所有"重貸費用的話
那動保費自然不應該樓主出
反之,樓主要嘛就別重貸了,要嘛就乖乖的交動保費
況且,也有熱心樓友幫樓主算過了
利息都繳快一半了,這一年的本金減少又有限
又要重貸一次,total少下來的利息真的會划算嗎?
從樓主的字裡行間看來
已經變得有點意氣之爭了
不貸好像也是可以的事啊
01的1代表了一言堂、義和團的意思,某些品牌只能歌功頌德、灑花奏樂的!慎之!慎之!
在我看起來樓主要的是一口氣。
為了3500元

我個人感覺您會後悔的。
法院可不是隨隨便便,像去逛街一樣的走走看看的。

也別一鄉情願的以為,您手邊有啥證據可以為自己出一口氣。
九品芝麻官 不知您看過沒有

雖沒那麼誇張 但也差不多了。
黑的可以變白的 死了可以講成活的

告人的,會被當被告一樣審問
講錯一句話,你可能就要倒大霉了。

有點實力的人都盡可能,不往那裡跑了。
您為了3500要往裡鑽

我是過來人。
希望你能遇到好法官。
建議您當做學一次經驗,吞下這口氣吧!
所以你要告誰啊??
要告業務?車行?還是河潤?

貸款都是你同意的,你是要怎麼告呢?
怎麼看你都是被業務的話術騙去了,被賣了還跟人家說謝謝!
業務既然要拿錢給你,又裝什麼"硬頸"不收,收了拿去交動保,一切按照原先的計畫走不是很好嗎?
你該不會傻到要去告和潤吧.......
多一事不如省一事,跑法院是一般人避之唯恐不及的

但為3500元,想學學經驗,我只能說

精神可嘉

話說回來,你的情況可能還得民,刑事一起告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